第四章 界限
你在心上筑了一道高墙,将我与那段旧时光都界限在那之外。 001>>>
接到南歌的电话时,明媚正在宿舍里洗衣服,听说她此刻就在海大图书馆门口,她开心得将洗到一半的衣服丢在那里,转身就跑下了楼。
自从上次在她家里见过面后,她已经近两个月没有见到南歌了,做记者的,工作总也忙不完似的,想约她吃个饭都很难。
“南歌姐,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呀?”刚碰面,明媚就嚷开了。“天呐,熬夜了吧?你看看你这黑眼圈重的!”
“瘦了?有吗?”南歌低头打量自己一圈,“我可一点感觉都没有呢!我这个黑眼圈啊,常年盘踞,固执得要命!没办法呀,只有晚上才能抽点时间写新闻稿,又快期末考了,该复习的一样也不能落下。”说着伸手捏了捏明媚柔软白净的脸颊,“唉,老喽,哪像你们十几岁的小姑娘,熬个通宵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
听她煞有其事地唉声叹气,明媚翻个白眼,连连呸了她几句。
“对了,你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找我了,是不是我爸爸……”明媚声音低了低。
“不是不是,”南歌知道她在想什么,连忙摆手,“我来海大是下午有个采访,噢,采访对象你应该认识呀,宋引章教授,他有上你们课吗?”
听到宋教授的名字,明媚的情绪立即被转移,两眼放光,“有呀,这学期上我们地质系的专业大课,我可迷他的课了!他最近在媒体的曝光率可真高呀!”
“嗯,他们研究所在海底能源开采方面近期又会有新动作,我可是好不容易得到的第一手消息噢。”南歌眨眨眼。
“你约了他几点?”明媚心思一动,她还挺想跟南歌一起去的。
“三点。你下午有没有课,我在海大还有两个朋友,等结束后我们一起喝咖啡如何?”南歌说。
明媚哀叹一声,“怎么又是三点呀!那个时间正好有事。对不起呀南歌姐,等寒假我们一起吃饭吧。”
“嗯,好。”南歌从包里掏出一个小食品袋,递给明媚,“上次你不是说我家附近的鸡蛋糕很好吃,诺,给你带了点,放在包里好几天了,不知道压碎了没。”
明媚开心地接过来抱在怀里,“谢谢你呀,南歌姐。”她向来就不太擅长表达感动,唯有一句最朴实的谢谢。
“对了,你后来没有打那个电话吗,就是我给你介绍的那个兼职家教。”告别的时候,南歌忽然想起这个事。
“嗯,”明媚点点头,“我们专业太难了,我想在大一多花点时间,打好基础。我准备寒假再去的,不过,那个孩子后来找到了合适的老师吗?如果找好了,那就算了。”
南歌苦笑着摇头:“期间找是找了好几个,唉,只可惜每一个都不会超过七天,那丫头简直就不是这个星球的人,太难沟通了。你放假了还是去试试吧,是个机会嘛。”
“好的,我知道了。”
“明媚,关于你爸爸的事,我一直在帮你打探消息,”南歌摇摇头,“但很遗憾。”
明媚咬了咬嘴唇,轻声说:“辛苦你了南歌姐。”
南歌拉过明媚的手,安慰说:“或许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嗯。”但愿如此。
回到宿舍,明媚继续将衣服洗完,看了看时间,已经两点二十了,艾米莉的电话应该快到了。正想着,手机响起来,艾米莉欢快的声音传来:“宝贝儿你洗完了吗快出来吧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赶到学校门口,除了艾米莉,同行的还有几个人,都是代表此次海大英语系与岛大英语系大一新生英语辩论赛参赛的选手,以及像明媚这样的好友助威团。令明媚感到惊讶的是,竟然有人抱了一束香水百合,他们是先知吗?可以预测海大必胜?
大家一一打招呼,海大一辩名叫路亚,是个高瘦的男生,性格开朗大方,他握着明媚的手说:“艾米莉说闺蜜是个大美人,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呐!感谢美女前来助威!”
明媚笑着说了声谢谢及不客气,转头瞪了眼冲她吐舌头的艾米莉,真是丢死人了!
一行人一边讨论着辩论赛一边往岛大去。比赛场地设在岛大一个可以容纳一百多人的多功能厅,明媚他们入场的时候,辩论赛还差十分钟就开始了,大厅里已经坐了许多人,一眼望去,作为东道主的岛大拉拉队要比海大庞大得多。
章鱼早就等在了多功能厅门口,碰面后,他带着明媚在前排预留的座位上坐下,两个人冲站在台上做准备的艾米莉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三点钟,辩论赛正式开始。海大是正方,团队是两女两男,艾米莉是三辩。岛大的团队是三女一男。
明媚的英语还行,但在这场激烈飞扬的辩论赛上,她依旧有点耳朵不够用。只见台上双方你来我往地丢英语,简直可以用唇枪舌战来形容,很多单词还是一些专业术语,明媚完全就听不懂了,诚然如此,她依旧看得很兴起。在她看来,如此激烈如此酣畅淋漓的一场英语秀,最后谁赢谁输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令她,或者说令全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场辩论赛的高潮压根就不是最后的结果,而是一场忽如其来的爱的告白。
当先前跟明媚开玩笑的路亚忽然从桌子下面举起那束香水百合,深情款款地对反方三辩说:“如果说我喜欢你,你会接受我吗?”时,全场有三秒钟的静默,而后爆发出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口哨声以及喝彩声。
反方三辩叫陈琬,是个个子娇小的清秀女孩,五官不见得多漂亮,但很舒服,尤其那头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令她看起来有一种沉静温婉的感觉。
此刻,陈琬捂着嘴巴,眼睛里全是震惊与不知所措。这告白来得如此突然,换做任何女孩子,表现应该都差不多。
明媚也不禁有点儿紧张,手指缓缓握紧,期待着陈琬的回答。
这个时候,路亚再次开口了:“如果吓着你了,我表示抱歉,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请给我一次机会。”
“接受!接受!接受……”这下子,大厅里的观众不淡定了,纷纷大声叫嚷起来,还一边和着拍子,有节奏地起哄。
无数双眼睛在路亚与陈琬身上穿梭,陈琬依旧处在过度震惊的恍惚中,而路亚的神色,却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与陈琬的沉默,从焦急变成了黯淡。正当全场人都以为这场浪漫的告白式要以尴尬收场时,陈琬却忽然抬头,红着脸颊,抓着耳边的麦克风,用很轻却足够肯定的声音回答道:“我接受。”
一瞬间,全场轰动了,欢呼声与喝彩声更甚。路亚的几个哥们直接将他抬起来,在空中抛了几下,起哄着要吃喜糖。在场的好几个感性的女孩子,都感动得哭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如果有男生这样子对我告白,我也一定接受!”
明媚也很感动,笑着在心里给他们祝福,一边撞了撞旁边的章鱼:“咳,章小鱼,你什么时候弄个比这更浪漫的告白式呗,我想艾米莉铁定会感动死,没准她一感动,就答应你了!”
章鱼本来还在大声起哄,听到这句话有点讪讪地开口:“我怕她没感动死,我会先被她用鞋子砸死吧!”
明媚怪叫:“没试过你怎么知道?女孩子天生对浪漫就没有抵抗力的呀!说到底,你就是个胆小鬼!”
“对,我就是胆小鬼!”章鱼自嘲地笑了。
明媚叹口气,真是拿他没有办法,这么多年了,他那份心思人尽皆知,可从来就没胆量对艾米莉表白。很多时候,爱是需要说出来的,就算你默默地对那个人再好,你都要说出来。
到了这个时候,辩论赛早就不再是主角,虽然最后岛大赢了,但关于这场比赛,大家更津津乐道的却是这场告白式,在往后许多年,都成了岛大与海大的流传佳话。据说后来路亚与陈琬感情一直很好,在念研三的时候两个人结了婚。这都是后话,当时的情况是,虽然海大输了比赛,却依旧请了两方的参赛者去了岛大美食街最有名也有点小贵的餐厅里吃晚饭,当然,请客的是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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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队人马一共有十三个,章鱼因为有事没有去,离开的时候还悄悄嘱咐明媚,别让艾米莉又喝醉了。
人有点多,只能拼了餐厅里两张大桌子,几个男孩子起哄着要灌路亚,开口就叫了两箱啤酒。明媚有点担心地望着满面喜色的路亚,撞了撞艾米莉:“他酒量行不行呀?等下能回去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就算喝倒了也值呀!我等会得多灌他几杯哈哈哈!”艾米莉典型一副落井下石瞎起哄心态。
“我可警告你啊,你再在这边醉一次,我一定把你扔在马路边!”想起上次艾米莉在这边喝到吐,明媚赶紧敲警钟。
“放心吧,今天倒下的绝对不会是我!”艾米莉笑嘻嘻地朝对面的路亚努努嘴。
明媚刚想开口,只觉有什么东西滴答滴答从桌子上滴在了自己的腿上,她侧头,还来不及惊呼,坐在她旁边的女生已经站起来,一边慌忙用纸巾给她擦拭一边迭声说着对不起。
原来是她不小心打翻了手边的茶杯。
“没关系。”明媚站起来,接过纸巾自己擦。
“真不好意思。”女生再次道歉。
明媚这才抬头望向她,她对她有印象,还蛮深刻的,是岛大的二辩。一头利落的短发,高且瘦,这么冷的天,她却只穿了一件略显单薄的黑色皮衣,紧身牛仔裤加酷酷的马丁靴,左耳上打了五只耳洞,神色沉静,怎么看都更像艺术系的学生。但她一开口,口语地道,言辞犀利,杀得对方片甲不留。
“真的没有关系。”明媚冲她笑了笑。
“谢谢。”她微微扯开嘴角,但那笑中却带着点冷冽,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明媚点点头,转身去了洗手间。
回来的时候,菜已经上了,饭桌上开始热乎起来,果然如艾米莉所说,大家都在轮流着灌路亚,并且使坏敬一杯路亚得以三倍陪,一圈下来,再好的酒量,都够呛。
陈琬怯怯地开口说:“你们这样子灌下去,会出事的。”
这下好了,一桌人立即吹着口哨起哄,“哟,还没成一家人呢,就这么袒护呀,行呐,心疼是吧,你代他喝呗!”立即有人倒了满满一大杯酒放在陈琬面前。
“我,我不会喝酒……”陈琬的脸涨得通红。
“你们不带这样的啊,欺负女孩子算什么好汉。”路亚端过那杯酒,“我代她喝!”一仰头,便全部灌了进去。
艾米莉带头鼓起掌来,叫嚣着继续继续。明媚苦笑着摇头,真是有了爱情不要命啊,不过见路亚那么维护陈琬,她心里生出一丝感动。
嘻嘻哈哈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顿饭愣是吃到了八点半还没完,明媚其实想走,但又不忍扫了艾米莉与路亚的兴致。她也喝了几杯,餐厅里空调又足,脸颊红红的热热的特别不舒服,跑去洗手间洗脸时正好碰见先前打翻茶杯的那个女生,她正在打电话,见了明媚点头示意,话依旧没有停:“嗯,你快来接我吧,再不赶过去经理要发飙了……”
明媚心想,原来不止她一个人想离开呀。
又过了二十分钟,餐厅的门忽然被推开,明媚身边的那个女生站起来冲门口大声喊了句:“洛河,这边。”
明媚正端着杯子往嘴里送水,手忽地一晃,茶水全部洒了出来,她感觉自己的手在微微发抖。等了许久许久,她才确定自己确实不是幻听,因为她听到那个人走到桌边开口说道:“真不好意思,许或晚上还有兼职,我们得先过去了,你们大家喝得开心。”
是他的声音,确实是他的声音,她不会听错,那是无数个梦境中令她魂牵梦绕的声音。
明媚缓缓起身,偏头,目光所及,是他的侧面,跟记忆中那张侧面,一模一样。隔着漫漫四年的时光烟云,她终于再次见到了他,不是梦中,不是臆想,是真真实实的他。
“洛河……”明媚视线有点模糊,语调也是。
洛河听到这个声音时,身体明显僵了僵,过了片刻,才偏头朝明媚望过来,他的眼神很复杂,一丝惊讶,一丝迷茫,更多的却是陌生,甚至还带着一点冰冷,像是不认识她似的,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更令明媚如坠深渊。“你是?”
那个瞬间,明媚心里千百种情绪交织,已经说不清到底是什么了,等她回过神来时第一反应便是:他出了什么事故导致失忆了吗?这可真是狗血,又不是偶像剧。
她咬咬嘴唇,只觉得开口说话都很困难,要费很大劲,才能将那句“我是明媚”说出口。
“抱歉,同学,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洛河的声音依旧清清冷冷没有一丝感情。
此时,全桌人的视线都胶在明媚的身上,艾米莉拉着明媚的手臂,轻轻摇了摇,示意她这是怎么回事,但明媚却置若罔闻,只是倔强地抬头望着洛河,嘴角扯出一抹怪异的笑:“你失忆了吗?你真的不认识我吗?”
不等洛河开口,站在他旁边的许或出声了:“他从来没有失忆,还有,他说不认识你就是不认识你。”她望着明媚的目光里,全是警惕与冷冽,先前那点抱歉与善意,此刻早就没了踪影。
“洛河,我们走吧。”许或挽起洛河的手臂。
洛河朝饭桌上的人点头示意,便转身跟着许或往外面走。
明媚抬脚追了过去,艾米莉见状,赶紧也跟了出去。
“洛河!”明媚从后面一把拽住洛河的手臂。“你既然没有失忆,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我,你不要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千千万这种狗屁理由,我们才分开四年,又不是四十年,人的相貌不会因此天翻地覆。如果你不想跟我相认,你可以直接告诉我……”
许或毫不客气地将明媚的手臂扯开,她用力过大,明媚被她推搡着踉跄了下,“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人话,都说了不认识你了!”
艾米莉扶住明媚,将她护在身后,瞪着许或就是一句吼:“靠!你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呀!”
“是她自己纠缠不清,”许或冷冷瞪回去,嘴角挑起一抹嘲讽:“是不是你们海大的人都一个样,见了我们岛大的人就死皮赖脸地追着跑呀!”
艾米莉自然知道她话中所指,这个女人可真贱呐,刚刚还喝着路亚的酒回头就这样子埋汰人,艾米莉的怒气蹭蹭蹭地涌上太阳穴,跳起来作势要开骂,却被明媚一把拽住,她回头,见明媚神色哀伤地望着她,她所有的怒气一下子就焉了。
“许或,走吧。”一直沉默的洛河开口说道。
他的摩托车就停在路边,他取下安全帽给许或扣上,细心温柔的模样再次刺痛了明媚的心,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喃喃道:“我是你的小太阳啊,你怎么可以不认识我……”
昏黄路灯下,洛河的身体微不可见地颤抖了下,只有抱着他腰身的许或感觉到了。但他依旧没有转身,发动引擎,车子慢慢消失在夜色中。
明媚再也支撑不住,整个人瘫坐在地上,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双眼失神。艾米莉抱着她的手臂,担忧地问:“宝贝儿,你没事吧?”
回应她的是一片沉默。
艾米莉蹙眉想了一会,才忽然后知后觉地醒悟过来,惊叫了一声:“天呐,他就是你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小竹马吗?靠!很帅呀!不过,他似乎有了新欢呀……”
回应她的依旧是一片沉默,明媚像是没有听到她说话,思绪早就飘出了好远,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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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一直记得初次见到洛河时的情景,那年她还只有七岁,他九岁。
那个暑假外婆忽然加入了基督教,每天下午都去附近的教堂做弥撒,同时帮神父做事,所以明媚终于可以不用被关在家里做作业或者看电视了,她兴奋地跑去找巷子里的一群同龄孩子,试图加入他们的游戏,可却遭到了拒绝。小孩子的世界同成年人一样,对忽如其来的外人总是诸多排挤,更何况,那些孩子被自己的妈妈告诫过,离明媚远一点,说她克母,是个灾星,还说她没有爸爸,是野种。小孩子其实并不懂得克母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妈妈不让一起玩的人,都是坏人。所以每次看见明媚跟过来,就让她快走开,或者换地方玩,有的时候大一点的孩子甚至会将她推倒在地上,其他人就围着她拍手大笑。
明媚懂事早,自然看得懂他们眼中的嫌弃,不是不难过的,但无论他们怎么赶她或者欺负她,她始终都笑着。因为外婆告诉过她,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要微笑,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也不会那么难过。
洛河来到仓米巷的那个下午,正好在巷子里遇见一群小孩子在欺负明媚,他们将弹珠弹进了一个狭窄的臭水沟里,没有人愿意去捡,领头的指着不远处的明媚说:“想加入我们吗?那你把弹珠捡上来,我们就让你加入。”
明媚欣喜点头,趴在地上便伸手去捡,可那个沟有点深,她短短的手臂压根就不够用,她回头为难地说:“够不着。”
“你真没用,再趴下去一点啦。”领头的孩子满脸鄙视,他想了想,伸手拽住明媚的手臂:“你下去吧,我抓着你。”他哪里是真心想她加入,在明媚身体再趴下去一点时,他忽然松开手,“啪”地一声响,她重心不稳,整个身体就掉了下去,可那个沟很狭窄,人又掉不下去,头卡在沟里,双脚竖起,明媚哇哇大叫。
一群孩子指着她乐翻了天,一边骂着笨死了笨死了。
洛河的爸爸带着他正好经过那里,洛父慌忙将明媚抱上来,劈头就骂了那几个孩子,他们见来了大人,一哄而散。
明媚的脸颊有好几处都擦破了皮,鲜血浸了出来,可她竟然没有哭,只是有点吓着了,脸色苍白。但她依旧很有礼貌地对洛父说谢谢,然后竟然恳求他说:“叔叔,你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外婆或者他们的妈妈好吗?”
洛父惊讶:“为什么?”一般小孩子受了欺负,都会抢着向大人告状的。
“如果那样的话,他们以后都不会带我一起玩了。”明媚低了低头,神色黯淡。
洛父摸了摸她的头,爱怜地说:“好,叔叔答应你。”又从袋子里掏出一个苹果给她,“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叫明媚,今年七岁。”她接过苹果。
洛父转身招呼身后的洛河过来,“明媚,这是洛河哥哥,他以后住在这里,如果没有人跟你玩,你可以找他一起玩。”
“真的吗?”明媚的眼神立即亮了亮,冲一脸不情愿的洛河露出一个笑容。
“笨死了!谁要跟她玩!”洛河挣脱爸爸的手,没好气地说道。他心情很不好,因为爸爸要跟着工程队去外地了,那里荒山野岭的没有学校,所以要把他寄放在舅舅家里,并且还不知道要去多久。
明媚却一点也不介意他的恶声恶气,甜甜地叫了一句:“洛河哥哥好。”
洛河瞪了她一眼,转身跑了。
那之后,明媚没有再去找那群爱欺负她的小孩子,而是每个下午都跑到洛河舅舅家楼下,站在老槐树下扯开嗓子大声喊:“洛河哥哥,下来玩呀。”楼上敞开的窗户里,有人探出头往下望,但不是洛河,是大他一岁的小表哥祝骏。明媚停了停,又接着大声喊。
正是最热的八月份,很快,她便喊得满头大汗了,可依旧孜孜不倦,见不到洛河不死心。
祝骏凑到趴在客厅茶几上纹丝不动写着作业的洛河面前笑嘻嘻地说:“你小媳妇又来了!”
“她不是我小媳妇!”洛河气得脸通红,恨不得揍祝骏一顿,但他不能,爸爸离开时说了的,要听舅妈的话,不要跟表哥打架。
“她就是!”
“她不是!”
“就是!”
“说了不是啦!”洛河终于忍不住地将笔“啪”地拍在桌子上,满脸怒气地瞪着祝骏,祝骏缩了缩肩膀,但依旧仰着头趾高气昂地说道:“那你让她别喊了,吵死人了,我还要写作业的!”
见洛河终于下楼来,明媚很开心地跑过去,将手中已经握热了汗津津的苹果递过去,献宝似地说:“我特意挑了一个最大的……”
洛河伸手就将那只苹果打落在地,恶狠狠地说道:“你以后不要再在下面喊我,我是不会跟你一起玩的,笨蛋!”
明媚嘴边的笑容僵住,但很快又恢复了,弯腰捡起滚了好远的苹果,“可是,你爸爸说了,你刚刚到这个地方一定会很害怕的,让我找你玩呀。”
“不要提我爸爸!”说完,他转身上了楼。
但很快洛河发现,他的警告一点用处都没有,虽然明媚不再在楼下喊他的名字,却依旧每天下午都到那棵大槐树下蹲点,有的时候她甚至会带一把小扇子,一边扇风一边仰着头眼巴巴地望向三楼的窗户,一直等到日落时分,她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往家走。
那些天,洛河不敢出门,躲在窗后望着她渐行渐远的瘦削背影,心里直骂,真是笨蛋笨蛋大笨蛋。他没有见过比她更固执的笨蛋。
这样过了快一个月,洛河实在忍受不了祝骏每次的调侃,索性将作业本一摔,再次下楼去找明媚。
明媚见到他,眼睛立即变得亮晶晶的,满脸期待地笑望着他。
“你真的想跟我一起玩?”洛河问她。
明媚飞快地点头。
“好,我们走。”
他沿着巷子一路往外走,走得很快很急,明媚吃力地跟着,出了巷子,又沿着街道走了很远。烈日暴晒,不一会儿,两个人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明媚很渴,她跑上去拉了拉洛河的衣角:“洛河哥哥,我想喝水。”
“没有水!”洛河头也不回地说道。
“洛河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儿呀?”
“别问这么多,不想去你就回去吧。”
“洛河哥哥,还有多远啊?”
“你真啰嗦!”
……
明媚乖乖地闭嘴跟上,她又累又渴,头也有点昏,他们已经暴走了好远好远,但她心里却觉得有点小开心,因为,他终于肯理自己了。
又走了很久,他们终于来到了海滩边,被凉爽的海风一吹,明媚感觉清醒了一点,洛河站在岸堤边望了望下面一米高的沙滩,他嘴角扯出一抹恶作剧的坏笑,指着沙滩对明媚说:“我们从这里跳下去玩吧。”
明媚有点胆怯地缩缩肩膀,指着旁边的阶梯:“我们可以走那边呀。”
“不跳算了,我走了。”
“我跳我跳!”明媚立即说。
她望了望下面,又望了望洛河,见他偏头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她咬了咬牙,闭着眼睛纵身便往下面跳去,“噗通”一声响,洛河只来得及听到一声尖叫声,然后明媚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这下子,他才开始慌乱,他原本只是想要好好地捉弄一下她的,带着她在烈日下暴走,不让她喝水,用跳高来吓唬她。一般小女生都很怕高,他以为她会打退堂鼓,没想到她竟然真的跳了下去……
这时沙滩周围的人都纷纷围拢过来,将地上的明媚抱起来。她已经晕了过去,额头上鲜血直流,是跳下去的时候磕到了一块石子上。
洛河躲在人群后,望着明媚惨白的脸,吓得手都抖了起来,模模糊糊地他听到有人在拨120……
明媚是因为中暑的昏眩导致跳下去时摔在了石头上,额头缝了四针,在医院里住了一个礼拜才回家。外婆终于意识到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是件极为不安全的事,在她出院后索性将她一起带去了教堂,明媚坐在一群做弥撒的信徒中昏昏欲睡,正迷糊中,忽然有人从身后拍她的肩膀,她迷蒙转头,发觉竟然是好多天不见的洛河,她刚想开口,却被洛河捂着嘴巴偷偷拉出了教堂。
“你没事真是太好啦,如果我没有晕倒就好了,我就可以告诉你,那个沙滩可真高呀,你千万不要跳!”洛河没想到她一开口不是责骂他竟然是这句。不知道为什么,鼻头忽然酸酸的,他偏了偏头,再回头时撇着嘴骂道:“你真是笨死了!笨死了!”
“呵呵呵。”明媚只知道傻笑,笑的时候牵动还没有痊愈的伤口,又呲牙咧嘴起来。
“还很痛吗?”洛河闷声问。
明媚点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不痛啦。”
“给你!”他忽然粗鲁地抓过她的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七彩糖果,全部塞在了明媚的手心里。
“哇,都给我吗?”明媚眼睛亮晶晶的。
“这是我爸爸走的时候塞给我的。”洛河答非所问。
“你一定很想你爸爸吧?”明媚双手紧紧捏着那些糖果,想要剥一颗放嘴里,可她又舍不得。
洛河没有做声。
洛河离开的时候,明媚忽然忐忑地开口问道:“你以后可不可以还跟我一起玩啊?”
洛河顿了顿,没有回头,过了许久,他才轻轻点了点头。
“洛河哥哥,你最好啦!”明媚欢快地大喊起来,她没有看到,背对着她的洛河,嘴角也荡漾开一抹笑,那是他来到舅舅家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
很久之后,他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固执地非要拉着他一起玩。她说,“我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巷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很避讳我,而你呢,是新来的,我想啊,或许你会跟我玩呢。所以,我才缠着你呀。你一定不明白,没有一个朋友的感觉有多么糟糕。”
洛河不禁心酸,他确实是她十四岁之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004>>>
洛河在舅舅家的日子一直都不太好过,寄人篱下的辛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说话不敢大声,吃饭动静不敢太大,晚上上完晚自习回来,从进门开始便脱掉鞋子拿在手中,像猫一样轻巧地走路,畏手畏脚。明明是拿爸爸给的生活费,可伸手向舅妈要的时候,就像是乞讨。可再怎么不好过,也没有办法,十几岁的男孩子,别无去处。
那些年他的爸爸随着建筑工程队五湖四海地辗转,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回不来,唯一的联系便是每个月往舅舅家打生活费时短短几分钟的通话,他从最初的浓浓期待到最后的失望。
他在仓米巷的七年黯淡时光中,唯一的光亮与温暖就是那个叫做明媚的女孩子。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能够笑嘻嘻的,好像没有一点烦恼似的。摔倒了自己爬起来,眼泪都不掉;手指流血了,放进嘴巴里狠狠吸掉;给她一颗糖果,她开心得像是手捧珍宝;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理她,她却像个牛皮糖似地粘在他身边讲各种各样并不太好笑的笑话或者扮鬼脸耍宝逗他开心。
有一次,舅妈丢了三百块钱,一口咬定是洛河偷了,在他坚决否认之下,舅妈盛怒之下打了他两巴掌。那是他第一次负气离开舅舅家,在外面游荡了一天,从清早开始他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到了天黑,饿得快要虚脱了,但强烈的自尊心令他强自撑着。夜一点点深了,十二月的气温很低,他坐在巷子最尽头的一栋废弃的楼房后面,抱紧双臂,又饿又冷。就在那个时候,一束光照在他身上,明媚担忧的脸在光影中松弛下来,叹口气,“我找了你整整一个下午了!”她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剥了强塞进他嘴里,“我相信你。”她下午去找他的时候,从他舅妈的骂骂咧咧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洛河“嗤”一声笑了,“你相信我,你凭什么相信我?”
明媚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就凭你是洛河。”
洛河怔怔地望着她良久,十二岁的她,脸上还带着分明的稚气,此刻的神色却是那么郑重其事,带着一股子执拗的坚持与倔强,容不得人不相信。
那一刻,他心里像是被注入一道灿烂骄阳,将他这一整天的委屈、伤心、愤怒一点一点拨开、驱散。
“小太阳。”他不禁喃喃说道。
“什么?”明媚没有听清楚。
“我说你笨蛋!”
“你才笨蛋呢!臭洛河,你干嘛老是欺负我!”
“因为我喜欢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习惯真是一种令人上瘾的毒药,一旦染上,便再也戒不掉。
洛河升上初中后,整个人仿佛在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从沉默寡言的好学生忽然变成了老师眼中热爱打架惹事的问题少年,但他的成绩依旧好,每次都稳坐年级前三,这令老师更加头疼。
明媚第一次见他与人大打出手是在她刚刚升入他所在的初中不久后的一个傍晚。
放学后她去找他一起回家,却被他的同学幸灾乐祸地告知,你找洛河呀?在学校后面巷子里与一群人单挑呢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吓得她撒腿便往外跑,经过楼梯间时她还不忘顺手操起一把大拖把,惹得来往的同学纷纷侧目。
赶到时,洛河正被几个人团团围在中央,他嘴角淌下的血迹刺得明媚心脏突突地跳。她想也没想,抡起拖把便不顾一切地往那几个男生身上一通乱砸,场面一下子变得特别混乱,那些人晃过神来时,轻而易举就将明媚手中的拖把抢过来扔掉,拎小鸡似的将她拎起来,再狠狠地摔在地上。
她脸颊擦在水泥地板上,眼冒金星,钻心地痛,但她依旧不管不顾地爬起来,试图再加入混战,却被洛河一把拽住。他蹙眉看了眼她摔得鼻青眼肿的脸,再转头望向那几个男生时,眼神中闪过一丝狠厉,他左手覆住明媚的眼睛,右手迅疾捡起地上一块大石头,对准为首的那个男生的额头狠狠一砸,鲜血直流中,他拉着明媚不要命地狂奔起来,身后追过来的脚步声与叫嚣声此起彼伏,明媚却不怕死地兴奋得大喊大叫,来呀来呀,来追我们呀!洛河真是又好笑又好气,紧紧拽住她的手,更加疾速地在黄昏落日下狂奔。
到了人群拥挤的大马路上,想要甩掉几个人便轻而易举了。
他们终于停下来,靠在一个店铺的后门上大口喘气,明媚为终于甩脱了追踪者而哈哈大笑,却牵动了嘴角的伤口,呲牙咧嘴着倒吸气。
洛河板着脸恶狠狠地教训她:“你没脑子的呀,就那么冲过来,找死吗!”
“那也总比眼睁睁看着你被欺负强呀!”她不服气地顶撞回去,又伸手指着他嘴角的伤口,心疼地问:“痛不痛呀?”
“笨死了!”洛河绷着的脸瞬间就松弛下来,索性转过身不理她。
两个人找了个小诊所买了点擦伤药处理完伤口后,没有立即回家,这个样子回去,只怕又会被舅妈没完没了一通训斥,明媚外婆那一关,也不好交代,他们决定等夜深了再回家。
在小店里吃面条的时候,洛河闷声问明媚:“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打架?”
明媚一边吸着面条,一边想也没想地回答:“虽然我不喜欢暴力,但那个人是你的话,一定是他们该打!”
洛河一时语塞,准备好的说辞似乎通通没了用处。她喜欢他到无原则地维护,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都是对的。
“不过呀,以后如果你要跟人打架,记得带上我呀。”
“带上你干吗?送死吗?”
“笨,我可以帮你放风啊!”明媚笑嘻嘻,顿了顿,又神秘兮兮地凑近他耳边低声说:“如果你要杀人,我帮你磨刀!”
洛河一口面条呛在喉咙里,咳嗽不停,明媚忙给他递水,一边站起来给他轻拍后背。他在剧烈的咳嗽中怔了许久。后来他在现实中电影中听过无数美好动人心魄的诺言与情话,但都没有明媚无心甚至是玩笑的这一句,更令他心弦震动。
在那之后,他每次与人打架真的都带着她,并不是他情愿,而是迫于无奈,自从被她扛着拖把一顿乱揍之后,那些人又怎么会轻易罢休,于是乎,明媚才开始的初中生活,一下子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后来她总算弄清楚,并不是洛河想要与人打架,而是总有那么一些无聊的人,看不惯他长得帅气成绩优异受女生欢迎,又见他父母不在身边寄人篱下,以为好欺负,三天两头找他麻烦。
人压抑久了,不爆发则已,一爆发便不可收拾。因为只有你变得比别人更强大,才不会受到欺负。
最险的一次,洛河与明媚差一点便被人抓住,那三个人穷追不舍,整整追了一个小时,两个人都快跑得没气,最后躲在两辆大垃圾车后面,才终于消停下来。
明媚掩着胸口大口喘气,洛河微微侧头出去看追兵走远了没有,他的手还紧紧拽着她的手,两个人头挨着头,靠得特别近。那晚的月亮圆而亮,莹白地挂在天边,打在他的眼角眉梢。
“洛河。”
“干嘛。”
“洛河。”
“干嘛啊。”
“洛河。”
“干嘛啊!”
他“唰”地偏头,赫然对上她傻傻地望着他的眼神,她的手指缓缓伸向他的眼睛,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的睫毛,近乎喃喃,“你的睫毛真长真漂亮。”她的呼吸喷洒在他的鼻端,带着她身上特有的淡淡清香,暮春的夜色里,微风涌动,将那丝清香带入他的心脾。他捉住她还在轻触他睫毛的手,脸慢慢靠近她,他的唇带着微凉的风的温度,覆上她的。
明媚的心神在刹那间醒过来,她下意识地睁大眼睛,却只看得见他乌黑的头发与夜空中莹白的月亮。她又下意识地轻轻闭上眼睛,在阖眼的瞬间,她仿佛听到,有风贯穿她心脏的声音,咚咚咚咚,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夜色,最美的月色。
那也是他生命中最美的夜色,最美的月色。
可是,多年后再次相逢的他,却说,我不认识你。
005>>>
明媚走进奶茶吧时,章鱼已经在靠窗的位置等了一会了,见她到了,才招手让服务员送上事先点好的饮料。
“拜托你打听的事情怎么样了?”明媚喝一口柠檬蜂蜜水,全身终于慢慢暖和了一点。
“嗯。”章鱼点点头,“你猜得没错,洛河确实是岛大的,跟我一个专业,大三。在我们法律系还挺有名的,长得帅,人也挺和善的,成绩还特别好,连年拿系里的最高奖学金。他没有住宿舍,具体家庭地址我不是很清楚,我问过跟他一个班的师兄,他们都说虽然他挺和善,但也没有跟谁特别铁,所以没有人去过他家。至于许或,他们似乎经常在一起,但不知道究竟是不是女朋友。”他将一张便签条递给明媚,“这是他的手机号。”
“谢谢你,章小鱼。”
“客气啥。”章鱼喝一口奶茶,忽然想起还有一件事,“对了,他一三五日的夜晚都在市中心酒吧街一个叫做“橘色”的酒吧做调酒师。”章鱼停了停,冲明媚挤眉弄眼,“你看上他了呀?”
明媚笑笑,没有回答。她与洛河之间的事情,只有艾米莉知情,也并不是特别详细。
“那我先走了啊。”明媚起身。
章鱼叫住她,“等等,艾米莉很喜欢喝这家的茉香奶绿,给她打包一杯吧。”
结果章鱼连夏春秋与林妙的份也一起打包了,回到宿舍大家正好都在,林妙喝着奶茶不无羡慕地开口:“艾米莉,你们家章鱼可真贴心啊!赶紧嫁了吧!”
艾米莉“呸”了一声:“警告你别乱说呀,谁家的啊!你喜欢你拿去!”
“好啊!”林妙一点也不害羞地接口:“我还蛮喜欢他的。”
“哟,敢情成了狗血的三角恋了。”夏春秋嘻嘻笑说,她最近在宿舍时无聊偶尔也瞄两眼林妙看的偶像剧,结果却发觉不是三角恋就是四角恋,引得她连连直叹:这个混乱的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唉!你们真是一点也不着急呀,下个礼拜就要考试了啊!”明媚有考试强迫症,考试期愈近,她就愈紧张,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
“明媚,你这么废寝忘食的,不拿奖学金那真是老天没长眼!”林妙说。
“同感。我们宿舍唯一有可能拿奖学金的还真只有明媚同学了!”夏春秋接口,“如果真拿了,别忘了请我们吃大餐呀!”
“吃海鲜大餐吧去臭章鱼他们家我可想死大闸蟹了!”艾米莉兴致勃勃地建议。
明媚没好气,“请你们先祈祷我不挂科好吗!吵死了,我去自习室。”
再怎么担忧,考试期依旧轰轰烈烈地来临了,总共也才几科,可都岔开考,每天只考一到两科,甚至休一天再继续,前前后后得一个星期的时间,真够漫长的。到最后两天,明媚的强迫症达到了顶点,复习也复习不进去了,她索性将书一丢,出去吹风。
不知不觉中,她竟然走到了岛大的门口,大概也是因为紧张的考试期,美食街外没了以往的热闹。
她沿路问了好几个人,才走到法律系所在的教学楼,刚刚入夜,整幢教学楼灯火通明,三五成群的学生抱着厚厚的复习书匆匆走进教室。明媚再次找人询问,然后向五楼洛河所在的班级走去。上楼的时候她掏出手机,翻到那个这些天她看了无数次却始终没有勇气拨通的号码,她怕他再次对她说,我不认识你。可此刻,她心中像是忽然积聚了无穷勇气,她手指轻轻摁下那个号码,响了五声后电话接通,明媚抢先开口:“我是明媚,现在方便见个面吗?”
那边沉默了片刻,洛河的声音才传过来,依旧是清清冷冷:“抱歉,我说过我并不认识你,我们似乎没有见面的必要。还有,现在是考试期,我得复习,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你在哪里?”明媚打断他。
“我想我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现在在你们班级的门口,你出来,还是我进去?”
洛河诧异地偏头,透过玻璃窗看见走廊栏杆上倚着的那抹身影时,他“唰”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脸色一下子变得有点难看。他切断电话,走了出来。
“我只是来撞撞运气,没想到你真的在。”明媚一半脸颊隐没在阴影中,令洛河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她似乎是笑着的。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会给我造成困扰?”洛河冷冷地开口。
“我知道呀。”
“既然知道……”
“可是你呢,你给我造成了四年的困扰,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你到底去了哪儿?你找到了你的爸爸没有?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呢?有按时吃饭吗?是不是还动不动就爱跟人单挑呢?有没有被人欺负?”明媚的声音很轻很轻,更像是一个人的喃喃自语,但在寂静的夜色中,洛河却听得清清楚楚。“知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来找我呢?有没有……一点点想念我呢……”
明媚轻轻向前跨一步,靠近洛河,而后微微仰头望着他,“洛河,你说,你还是不认识我吗?”
她的脸终于全部覆盖在光影中,他看得清清楚楚,没有笑容,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神伤与黯然,漆黑大眼睛里波光潋滟,泛在眼眶里的雾气令他心里一窒。他记忆中的她,受过伤流过血缝过针,可却从未见她流过一滴泪,她说过,只有微笑,才能无敌坚强。而此刻,她却将她所有的坚强与保护壳敲碎,让最无助的泪水住进她的眼眶。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曾许诺永远都不让她流泪的他。
有那么一瞬间,洛河简直坚持不住,想要将所有的伪装都卸掉,将一切的一切都扔到九霄云外,将她拥进怀里,对她说,我从来不曾忘记过你。
可他不行,在死寂般的沉默过后,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话,依旧冰冷无情而残酷,“你确实很深情,但是小姐,比起在这里浪费时间听你的无聊倾诉,我更愿意去多看几条法令。”说完,他不再理她,转身进教室收拾好书包,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明媚望着他消失的背影,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纷纷跌落在夜色中。
接到南歌的电话时,明媚正在宿舍里洗衣服,听说她此刻就在海大图书馆门口,她开心得将洗到一半的衣服丢在那里,转身就跑下了楼。
自从上次在她家里见过面后,她已经近两个月没有见到南歌了,做记者的,工作总也忙不完似的,想约她吃个饭都很难。
“南歌姐,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呀?”刚碰面,明媚就嚷开了。“天呐,熬夜了吧?你看看你这黑眼圈重的!”
“瘦了?有吗?”南歌低头打量自己一圈,“我可一点感觉都没有呢!我这个黑眼圈啊,常年盘踞,固执得要命!没办法呀,只有晚上才能抽点时间写新闻稿,又快期末考了,该复习的一样也不能落下。”说着伸手捏了捏明媚柔软白净的脸颊,“唉,老喽,哪像你们十几岁的小姑娘,熬个通宵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
听她煞有其事地唉声叹气,明媚翻个白眼,连连呸了她几句。
“对了,你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找我了,是不是我爸爸……”明媚声音低了低。
“不是不是,”南歌知道她在想什么,连忙摆手,“我来海大是下午有个采访,噢,采访对象你应该认识呀,宋引章教授,他有上你们课吗?”
听到宋教授的名字,明媚的情绪立即被转移,两眼放光,“有呀,这学期上我们地质系的专业大课,我可迷他的课了!他最近在媒体的曝光率可真高呀!”
“嗯,他们研究所在海底能源开采方面近期又会有新动作,我可是好不容易得到的第一手消息噢。”南歌眨眨眼。
“你约了他几点?”明媚心思一动,她还挺想跟南歌一起去的。
“三点。你下午有没有课,我在海大还有两个朋友,等结束后我们一起喝咖啡如何?”南歌说。
明媚哀叹一声,“怎么又是三点呀!那个时间正好有事。对不起呀南歌姐,等寒假我们一起吃饭吧。”
“嗯,好。”南歌从包里掏出一个小食品袋,递给明媚,“上次你不是说我家附近的鸡蛋糕很好吃,诺,给你带了点,放在包里好几天了,不知道压碎了没。”
明媚开心地接过来抱在怀里,“谢谢你呀,南歌姐。”她向来就不太擅长表达感动,唯有一句最朴实的谢谢。
“对了,你后来没有打那个电话吗,就是我给你介绍的那个兼职家教。”告别的时候,南歌忽然想起这个事。
“嗯,”明媚点点头,“我们专业太难了,我想在大一多花点时间,打好基础。我准备寒假再去的,不过,那个孩子后来找到了合适的老师吗?如果找好了,那就算了。”
南歌苦笑着摇头:“期间找是找了好几个,唉,只可惜每一个都不会超过七天,那丫头简直就不是这个星球的人,太难沟通了。你放假了还是去试试吧,是个机会嘛。”
“好的,我知道了。”
“明媚,关于你爸爸的事,我一直在帮你打探消息,”南歌摇摇头,“但很遗憾。”
明媚咬了咬嘴唇,轻声说:“辛苦你了南歌姐。”
南歌拉过明媚的手,安慰说:“或许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嗯。”但愿如此。
回到宿舍,明媚继续将衣服洗完,看了看时间,已经两点二十了,艾米莉的电话应该快到了。正想着,手机响起来,艾米莉欢快的声音传来:“宝贝儿你洗完了吗快出来吧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赶到学校门口,除了艾米莉,同行的还有几个人,都是代表此次海大英语系与岛大英语系大一新生英语辩论赛参赛的选手,以及像明媚这样的好友助威团。令明媚感到惊讶的是,竟然有人抱了一束香水百合,他们是先知吗?可以预测海大必胜?
大家一一打招呼,海大一辩名叫路亚,是个高瘦的男生,性格开朗大方,他握着明媚的手说:“艾米莉说闺蜜是个大美人,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呐!感谢美女前来助威!”
明媚笑着说了声谢谢及不客气,转头瞪了眼冲她吐舌头的艾米莉,真是丢死人了!
一行人一边讨论着辩论赛一边往岛大去。比赛场地设在岛大一个可以容纳一百多人的多功能厅,明媚他们入场的时候,辩论赛还差十分钟就开始了,大厅里已经坐了许多人,一眼望去,作为东道主的岛大拉拉队要比海大庞大得多。
章鱼早就等在了多功能厅门口,碰面后,他带着明媚在前排预留的座位上坐下,两个人冲站在台上做准备的艾米莉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三点钟,辩论赛正式开始。海大是正方,团队是两女两男,艾米莉是三辩。岛大的团队是三女一男。
明媚的英语还行,但在这场激烈飞扬的辩论赛上,她依旧有点耳朵不够用。只见台上双方你来我往地丢英语,简直可以用唇枪舌战来形容,很多单词还是一些专业术语,明媚完全就听不懂了,诚然如此,她依旧看得很兴起。在她看来,如此激烈如此酣畅淋漓的一场英语秀,最后谁赢谁输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令她,或者说令全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场辩论赛的高潮压根就不是最后的结果,而是一场忽如其来的爱的告白。
当先前跟明媚开玩笑的路亚忽然从桌子下面举起那束香水百合,深情款款地对反方三辩说:“如果说我喜欢你,你会接受我吗?”时,全场有三秒钟的静默,而后爆发出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口哨声以及喝彩声。
反方三辩叫陈琬,是个个子娇小的清秀女孩,五官不见得多漂亮,但很舒服,尤其那头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令她看起来有一种沉静温婉的感觉。
此刻,陈琬捂着嘴巴,眼睛里全是震惊与不知所措。这告白来得如此突然,换做任何女孩子,表现应该都差不多。
明媚也不禁有点儿紧张,手指缓缓握紧,期待着陈琬的回答。
这个时候,路亚再次开口了:“如果吓着你了,我表示抱歉,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请给我一次机会。”
“接受!接受!接受……”这下子,大厅里的观众不淡定了,纷纷大声叫嚷起来,还一边和着拍子,有节奏地起哄。
无数双眼睛在路亚与陈琬身上穿梭,陈琬依旧处在过度震惊的恍惚中,而路亚的神色,却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与陈琬的沉默,从焦急变成了黯淡。正当全场人都以为这场浪漫的告白式要以尴尬收场时,陈琬却忽然抬头,红着脸颊,抓着耳边的麦克风,用很轻却足够肯定的声音回答道:“我接受。”
一瞬间,全场轰动了,欢呼声与喝彩声更甚。路亚的几个哥们直接将他抬起来,在空中抛了几下,起哄着要吃喜糖。在场的好几个感性的女孩子,都感动得哭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如果有男生这样子对我告白,我也一定接受!”
明媚也很感动,笑着在心里给他们祝福,一边撞了撞旁边的章鱼:“咳,章小鱼,你什么时候弄个比这更浪漫的告白式呗,我想艾米莉铁定会感动死,没准她一感动,就答应你了!”
章鱼本来还在大声起哄,听到这句话有点讪讪地开口:“我怕她没感动死,我会先被她用鞋子砸死吧!”
明媚怪叫:“没试过你怎么知道?女孩子天生对浪漫就没有抵抗力的呀!说到底,你就是个胆小鬼!”
“对,我就是胆小鬼!”章鱼自嘲地笑了。
明媚叹口气,真是拿他没有办法,这么多年了,他那份心思人尽皆知,可从来就没胆量对艾米莉表白。很多时候,爱是需要说出来的,就算你默默地对那个人再好,你都要说出来。
到了这个时候,辩论赛早就不再是主角,虽然最后岛大赢了,但关于这场比赛,大家更津津乐道的却是这场告白式,在往后许多年,都成了岛大与海大的流传佳话。据说后来路亚与陈琬感情一直很好,在念研三的时候两个人结了婚。这都是后话,当时的情况是,虽然海大输了比赛,却依旧请了两方的参赛者去了岛大美食街最有名也有点小贵的餐厅里吃晚饭,当然,请客的是路亚。
002>>>
两队人马一共有十三个,章鱼因为有事没有去,离开的时候还悄悄嘱咐明媚,别让艾米莉又喝醉了。
人有点多,只能拼了餐厅里两张大桌子,几个男孩子起哄着要灌路亚,开口就叫了两箱啤酒。明媚有点担心地望着满面喜色的路亚,撞了撞艾米莉:“他酒量行不行呀?等下能回去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就算喝倒了也值呀!我等会得多灌他几杯哈哈哈!”艾米莉典型一副落井下石瞎起哄心态。
“我可警告你啊,你再在这边醉一次,我一定把你扔在马路边!”想起上次艾米莉在这边喝到吐,明媚赶紧敲警钟。
“放心吧,今天倒下的绝对不会是我!”艾米莉笑嘻嘻地朝对面的路亚努努嘴。
明媚刚想开口,只觉有什么东西滴答滴答从桌子上滴在了自己的腿上,她侧头,还来不及惊呼,坐在她旁边的女生已经站起来,一边慌忙用纸巾给她擦拭一边迭声说着对不起。
原来是她不小心打翻了手边的茶杯。
“没关系。”明媚站起来,接过纸巾自己擦。
“真不好意思。”女生再次道歉。
明媚这才抬头望向她,她对她有印象,还蛮深刻的,是岛大的二辩。一头利落的短发,高且瘦,这么冷的天,她却只穿了一件略显单薄的黑色皮衣,紧身牛仔裤加酷酷的马丁靴,左耳上打了五只耳洞,神色沉静,怎么看都更像艺术系的学生。但她一开口,口语地道,言辞犀利,杀得对方片甲不留。
“真的没有关系。”明媚冲她笑了笑。
“谢谢。”她微微扯开嘴角,但那笑中却带着点冷冽,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明媚点点头,转身去了洗手间。
回来的时候,菜已经上了,饭桌上开始热乎起来,果然如艾米莉所说,大家都在轮流着灌路亚,并且使坏敬一杯路亚得以三倍陪,一圈下来,再好的酒量,都够呛。
陈琬怯怯地开口说:“你们这样子灌下去,会出事的。”
这下好了,一桌人立即吹着口哨起哄,“哟,还没成一家人呢,就这么袒护呀,行呐,心疼是吧,你代他喝呗!”立即有人倒了满满一大杯酒放在陈琬面前。
“我,我不会喝酒……”陈琬的脸涨得通红。
“你们不带这样的啊,欺负女孩子算什么好汉。”路亚端过那杯酒,“我代她喝!”一仰头,便全部灌了进去。
艾米莉带头鼓起掌来,叫嚣着继续继续。明媚苦笑着摇头,真是有了爱情不要命啊,不过见路亚那么维护陈琬,她心里生出一丝感动。
嘻嘻哈哈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顿饭愣是吃到了八点半还没完,明媚其实想走,但又不忍扫了艾米莉与路亚的兴致。她也喝了几杯,餐厅里空调又足,脸颊红红的热热的特别不舒服,跑去洗手间洗脸时正好碰见先前打翻茶杯的那个女生,她正在打电话,见了明媚点头示意,话依旧没有停:“嗯,你快来接我吧,再不赶过去经理要发飙了……”
明媚心想,原来不止她一个人想离开呀。
又过了二十分钟,餐厅的门忽然被推开,明媚身边的那个女生站起来冲门口大声喊了句:“洛河,这边。”
明媚正端着杯子往嘴里送水,手忽地一晃,茶水全部洒了出来,她感觉自己的手在微微发抖。等了许久许久,她才确定自己确实不是幻听,因为她听到那个人走到桌边开口说道:“真不好意思,许或晚上还有兼职,我们得先过去了,你们大家喝得开心。”
是他的声音,确实是他的声音,她不会听错,那是无数个梦境中令她魂牵梦绕的声音。
明媚缓缓起身,偏头,目光所及,是他的侧面,跟记忆中那张侧面,一模一样。隔着漫漫四年的时光烟云,她终于再次见到了他,不是梦中,不是臆想,是真真实实的他。
“洛河……”明媚视线有点模糊,语调也是。
洛河听到这个声音时,身体明显僵了僵,过了片刻,才偏头朝明媚望过来,他的眼神很复杂,一丝惊讶,一丝迷茫,更多的却是陌生,甚至还带着一点冰冷,像是不认识她似的,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更令明媚如坠深渊。“你是?”
那个瞬间,明媚心里千百种情绪交织,已经说不清到底是什么了,等她回过神来时第一反应便是:他出了什么事故导致失忆了吗?这可真是狗血,又不是偶像剧。
她咬咬嘴唇,只觉得开口说话都很困难,要费很大劲,才能将那句“我是明媚”说出口。
“抱歉,同学,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洛河的声音依旧清清冷冷没有一丝感情。
此时,全桌人的视线都胶在明媚的身上,艾米莉拉着明媚的手臂,轻轻摇了摇,示意她这是怎么回事,但明媚却置若罔闻,只是倔强地抬头望着洛河,嘴角扯出一抹怪异的笑:“你失忆了吗?你真的不认识我吗?”
不等洛河开口,站在他旁边的许或出声了:“他从来没有失忆,还有,他说不认识你就是不认识你。”她望着明媚的目光里,全是警惕与冷冽,先前那点抱歉与善意,此刻早就没了踪影。
“洛河,我们走吧。”许或挽起洛河的手臂。
洛河朝饭桌上的人点头示意,便转身跟着许或往外面走。
明媚抬脚追了过去,艾米莉见状,赶紧也跟了出去。
“洛河!”明媚从后面一把拽住洛河的手臂。“你既然没有失忆,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我,你不要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千千万这种狗屁理由,我们才分开四年,又不是四十年,人的相貌不会因此天翻地覆。如果你不想跟我相认,你可以直接告诉我……”
许或毫不客气地将明媚的手臂扯开,她用力过大,明媚被她推搡着踉跄了下,“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人话,都说了不认识你了!”
艾米莉扶住明媚,将她护在身后,瞪着许或就是一句吼:“靠!你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呀!”
“是她自己纠缠不清,”许或冷冷瞪回去,嘴角挑起一抹嘲讽:“是不是你们海大的人都一个样,见了我们岛大的人就死皮赖脸地追着跑呀!”
艾米莉自然知道她话中所指,这个女人可真贱呐,刚刚还喝着路亚的酒回头就这样子埋汰人,艾米莉的怒气蹭蹭蹭地涌上太阳穴,跳起来作势要开骂,却被明媚一把拽住,她回头,见明媚神色哀伤地望着她,她所有的怒气一下子就焉了。
“许或,走吧。”一直沉默的洛河开口说道。
他的摩托车就停在路边,他取下安全帽给许或扣上,细心温柔的模样再次刺痛了明媚的心,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喃喃道:“我是你的小太阳啊,你怎么可以不认识我……”
昏黄路灯下,洛河的身体微不可见地颤抖了下,只有抱着他腰身的许或感觉到了。但他依旧没有转身,发动引擎,车子慢慢消失在夜色中。
明媚再也支撑不住,整个人瘫坐在地上,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双眼失神。艾米莉抱着她的手臂,担忧地问:“宝贝儿,你没事吧?”
回应她的是一片沉默。
艾米莉蹙眉想了一会,才忽然后知后觉地醒悟过来,惊叫了一声:“天呐,他就是你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小竹马吗?靠!很帅呀!不过,他似乎有了新欢呀……”
回应她的依旧是一片沉默,明媚像是没有听到她说话,思绪早就飘出了好远,好远……
003>>>
明媚一直记得初次见到洛河时的情景,那年她还只有七岁,他九岁。
那个暑假外婆忽然加入了基督教,每天下午都去附近的教堂做弥撒,同时帮神父做事,所以明媚终于可以不用被关在家里做作业或者看电视了,她兴奋地跑去找巷子里的一群同龄孩子,试图加入他们的游戏,可却遭到了拒绝。小孩子的世界同成年人一样,对忽如其来的外人总是诸多排挤,更何况,那些孩子被自己的妈妈告诫过,离明媚远一点,说她克母,是个灾星,还说她没有爸爸,是野种。小孩子其实并不懂得克母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妈妈不让一起玩的人,都是坏人。所以每次看见明媚跟过来,就让她快走开,或者换地方玩,有的时候大一点的孩子甚至会将她推倒在地上,其他人就围着她拍手大笑。
明媚懂事早,自然看得懂他们眼中的嫌弃,不是不难过的,但无论他们怎么赶她或者欺负她,她始终都笑着。因为外婆告诉过她,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要微笑,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也不会那么难过。
洛河来到仓米巷的那个下午,正好在巷子里遇见一群小孩子在欺负明媚,他们将弹珠弹进了一个狭窄的臭水沟里,没有人愿意去捡,领头的指着不远处的明媚说:“想加入我们吗?那你把弹珠捡上来,我们就让你加入。”
明媚欣喜点头,趴在地上便伸手去捡,可那个沟有点深,她短短的手臂压根就不够用,她回头为难地说:“够不着。”
“你真没用,再趴下去一点啦。”领头的孩子满脸鄙视,他想了想,伸手拽住明媚的手臂:“你下去吧,我抓着你。”他哪里是真心想她加入,在明媚身体再趴下去一点时,他忽然松开手,“啪”地一声响,她重心不稳,整个身体就掉了下去,可那个沟很狭窄,人又掉不下去,头卡在沟里,双脚竖起,明媚哇哇大叫。
一群孩子指着她乐翻了天,一边骂着笨死了笨死了。
洛河的爸爸带着他正好经过那里,洛父慌忙将明媚抱上来,劈头就骂了那几个孩子,他们见来了大人,一哄而散。
明媚的脸颊有好几处都擦破了皮,鲜血浸了出来,可她竟然没有哭,只是有点吓着了,脸色苍白。但她依旧很有礼貌地对洛父说谢谢,然后竟然恳求他说:“叔叔,你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外婆或者他们的妈妈好吗?”
洛父惊讶:“为什么?”一般小孩子受了欺负,都会抢着向大人告状的。
“如果那样的话,他们以后都不会带我一起玩了。”明媚低了低头,神色黯淡。
洛父摸了摸她的头,爱怜地说:“好,叔叔答应你。”又从袋子里掏出一个苹果给她,“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叫明媚,今年七岁。”她接过苹果。
洛父转身招呼身后的洛河过来,“明媚,这是洛河哥哥,他以后住在这里,如果没有人跟你玩,你可以找他一起玩。”
“真的吗?”明媚的眼神立即亮了亮,冲一脸不情愿的洛河露出一个笑容。
“笨死了!谁要跟她玩!”洛河挣脱爸爸的手,没好气地说道。他心情很不好,因为爸爸要跟着工程队去外地了,那里荒山野岭的没有学校,所以要把他寄放在舅舅家里,并且还不知道要去多久。
明媚却一点也不介意他的恶声恶气,甜甜地叫了一句:“洛河哥哥好。”
洛河瞪了她一眼,转身跑了。
那之后,明媚没有再去找那群爱欺负她的小孩子,而是每个下午都跑到洛河舅舅家楼下,站在老槐树下扯开嗓子大声喊:“洛河哥哥,下来玩呀。”楼上敞开的窗户里,有人探出头往下望,但不是洛河,是大他一岁的小表哥祝骏。明媚停了停,又接着大声喊。
正是最热的八月份,很快,她便喊得满头大汗了,可依旧孜孜不倦,见不到洛河不死心。
祝骏凑到趴在客厅茶几上纹丝不动写着作业的洛河面前笑嘻嘻地说:“你小媳妇又来了!”
“她不是我小媳妇!”洛河气得脸通红,恨不得揍祝骏一顿,但他不能,爸爸离开时说了的,要听舅妈的话,不要跟表哥打架。
“她就是!”
“她不是!”
“就是!”
“说了不是啦!”洛河终于忍不住地将笔“啪”地拍在桌子上,满脸怒气地瞪着祝骏,祝骏缩了缩肩膀,但依旧仰着头趾高气昂地说道:“那你让她别喊了,吵死人了,我还要写作业的!”
见洛河终于下楼来,明媚很开心地跑过去,将手中已经握热了汗津津的苹果递过去,献宝似地说:“我特意挑了一个最大的……”
洛河伸手就将那只苹果打落在地,恶狠狠地说道:“你以后不要再在下面喊我,我是不会跟你一起玩的,笨蛋!”
明媚嘴边的笑容僵住,但很快又恢复了,弯腰捡起滚了好远的苹果,“可是,你爸爸说了,你刚刚到这个地方一定会很害怕的,让我找你玩呀。”
“不要提我爸爸!”说完,他转身上了楼。
但很快洛河发现,他的警告一点用处都没有,虽然明媚不再在楼下喊他的名字,却依旧每天下午都到那棵大槐树下蹲点,有的时候她甚至会带一把小扇子,一边扇风一边仰着头眼巴巴地望向三楼的窗户,一直等到日落时分,她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往家走。
那些天,洛河不敢出门,躲在窗后望着她渐行渐远的瘦削背影,心里直骂,真是笨蛋笨蛋大笨蛋。他没有见过比她更固执的笨蛋。
这样过了快一个月,洛河实在忍受不了祝骏每次的调侃,索性将作业本一摔,再次下楼去找明媚。
明媚见到他,眼睛立即变得亮晶晶的,满脸期待地笑望着他。
“你真的想跟我一起玩?”洛河问她。
明媚飞快地点头。
“好,我们走。”
他沿着巷子一路往外走,走得很快很急,明媚吃力地跟着,出了巷子,又沿着街道走了很远。烈日暴晒,不一会儿,两个人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明媚很渴,她跑上去拉了拉洛河的衣角:“洛河哥哥,我想喝水。”
“没有水!”洛河头也不回地说道。
“洛河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儿呀?”
“别问这么多,不想去你就回去吧。”
“洛河哥哥,还有多远啊?”
“你真啰嗦!”
……
明媚乖乖地闭嘴跟上,她又累又渴,头也有点昏,他们已经暴走了好远好远,但她心里却觉得有点小开心,因为,他终于肯理自己了。
又走了很久,他们终于来到了海滩边,被凉爽的海风一吹,明媚感觉清醒了一点,洛河站在岸堤边望了望下面一米高的沙滩,他嘴角扯出一抹恶作剧的坏笑,指着沙滩对明媚说:“我们从这里跳下去玩吧。”
明媚有点胆怯地缩缩肩膀,指着旁边的阶梯:“我们可以走那边呀。”
“不跳算了,我走了。”
“我跳我跳!”明媚立即说。
她望了望下面,又望了望洛河,见他偏头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她咬了咬牙,闭着眼睛纵身便往下面跳去,“噗通”一声响,洛河只来得及听到一声尖叫声,然后明媚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这下子,他才开始慌乱,他原本只是想要好好地捉弄一下她的,带着她在烈日下暴走,不让她喝水,用跳高来吓唬她。一般小女生都很怕高,他以为她会打退堂鼓,没想到她竟然真的跳了下去……
这时沙滩周围的人都纷纷围拢过来,将地上的明媚抱起来。她已经晕了过去,额头上鲜血直流,是跳下去的时候磕到了一块石子上。
洛河躲在人群后,望着明媚惨白的脸,吓得手都抖了起来,模模糊糊地他听到有人在拨120……
明媚是因为中暑的昏眩导致跳下去时摔在了石头上,额头缝了四针,在医院里住了一个礼拜才回家。外婆终于意识到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是件极为不安全的事,在她出院后索性将她一起带去了教堂,明媚坐在一群做弥撒的信徒中昏昏欲睡,正迷糊中,忽然有人从身后拍她的肩膀,她迷蒙转头,发觉竟然是好多天不见的洛河,她刚想开口,却被洛河捂着嘴巴偷偷拉出了教堂。
“你没事真是太好啦,如果我没有晕倒就好了,我就可以告诉你,那个沙滩可真高呀,你千万不要跳!”洛河没想到她一开口不是责骂他竟然是这句。不知道为什么,鼻头忽然酸酸的,他偏了偏头,再回头时撇着嘴骂道:“你真是笨死了!笨死了!”
“呵呵呵。”明媚只知道傻笑,笑的时候牵动还没有痊愈的伤口,又呲牙咧嘴起来。
“还很痛吗?”洛河闷声问。
明媚点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不痛啦。”
“给你!”他忽然粗鲁地抓过她的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七彩糖果,全部塞在了明媚的手心里。
“哇,都给我吗?”明媚眼睛亮晶晶的。
“这是我爸爸走的时候塞给我的。”洛河答非所问。
“你一定很想你爸爸吧?”明媚双手紧紧捏着那些糖果,想要剥一颗放嘴里,可她又舍不得。
洛河没有做声。
洛河离开的时候,明媚忽然忐忑地开口问道:“你以后可不可以还跟我一起玩啊?”
洛河顿了顿,没有回头,过了许久,他才轻轻点了点头。
“洛河哥哥,你最好啦!”明媚欢快地大喊起来,她没有看到,背对着她的洛河,嘴角也荡漾开一抹笑,那是他来到舅舅家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
很久之后,他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固执地非要拉着他一起玩。她说,“我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巷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很避讳我,而你呢,是新来的,我想啊,或许你会跟我玩呢。所以,我才缠着你呀。你一定不明白,没有一个朋友的感觉有多么糟糕。”
洛河不禁心酸,他确实是她十四岁之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004>>>
洛河在舅舅家的日子一直都不太好过,寄人篱下的辛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说话不敢大声,吃饭动静不敢太大,晚上上完晚自习回来,从进门开始便脱掉鞋子拿在手中,像猫一样轻巧地走路,畏手畏脚。明明是拿爸爸给的生活费,可伸手向舅妈要的时候,就像是乞讨。可再怎么不好过,也没有办法,十几岁的男孩子,别无去处。
那些年他的爸爸随着建筑工程队五湖四海地辗转,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回不来,唯一的联系便是每个月往舅舅家打生活费时短短几分钟的通话,他从最初的浓浓期待到最后的失望。
他在仓米巷的七年黯淡时光中,唯一的光亮与温暖就是那个叫做明媚的女孩子。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能够笑嘻嘻的,好像没有一点烦恼似的。摔倒了自己爬起来,眼泪都不掉;手指流血了,放进嘴巴里狠狠吸掉;给她一颗糖果,她开心得像是手捧珍宝;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理她,她却像个牛皮糖似地粘在他身边讲各种各样并不太好笑的笑话或者扮鬼脸耍宝逗他开心。
有一次,舅妈丢了三百块钱,一口咬定是洛河偷了,在他坚决否认之下,舅妈盛怒之下打了他两巴掌。那是他第一次负气离开舅舅家,在外面游荡了一天,从清早开始他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到了天黑,饿得快要虚脱了,但强烈的自尊心令他强自撑着。夜一点点深了,十二月的气温很低,他坐在巷子最尽头的一栋废弃的楼房后面,抱紧双臂,又饿又冷。就在那个时候,一束光照在他身上,明媚担忧的脸在光影中松弛下来,叹口气,“我找了你整整一个下午了!”她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剥了强塞进他嘴里,“我相信你。”她下午去找他的时候,从他舅妈的骂骂咧咧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洛河“嗤”一声笑了,“你相信我,你凭什么相信我?”
明媚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就凭你是洛河。”
洛河怔怔地望着她良久,十二岁的她,脸上还带着分明的稚气,此刻的神色却是那么郑重其事,带着一股子执拗的坚持与倔强,容不得人不相信。
那一刻,他心里像是被注入一道灿烂骄阳,将他这一整天的委屈、伤心、愤怒一点一点拨开、驱散。
“小太阳。”他不禁喃喃说道。
“什么?”明媚没有听清楚。
“我说你笨蛋!”
“你才笨蛋呢!臭洛河,你干嘛老是欺负我!”
“因为我喜欢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习惯真是一种令人上瘾的毒药,一旦染上,便再也戒不掉。
洛河升上初中后,整个人仿佛在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从沉默寡言的好学生忽然变成了老师眼中热爱打架惹事的问题少年,但他的成绩依旧好,每次都稳坐年级前三,这令老师更加头疼。
明媚第一次见他与人大打出手是在她刚刚升入他所在的初中不久后的一个傍晚。
放学后她去找他一起回家,却被他的同学幸灾乐祸地告知,你找洛河呀?在学校后面巷子里与一群人单挑呢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吓得她撒腿便往外跑,经过楼梯间时她还不忘顺手操起一把大拖把,惹得来往的同学纷纷侧目。
赶到时,洛河正被几个人团团围在中央,他嘴角淌下的血迹刺得明媚心脏突突地跳。她想也没想,抡起拖把便不顾一切地往那几个男生身上一通乱砸,场面一下子变得特别混乱,那些人晃过神来时,轻而易举就将明媚手中的拖把抢过来扔掉,拎小鸡似的将她拎起来,再狠狠地摔在地上。
她脸颊擦在水泥地板上,眼冒金星,钻心地痛,但她依旧不管不顾地爬起来,试图再加入混战,却被洛河一把拽住。他蹙眉看了眼她摔得鼻青眼肿的脸,再转头望向那几个男生时,眼神中闪过一丝狠厉,他左手覆住明媚的眼睛,右手迅疾捡起地上一块大石头,对准为首的那个男生的额头狠狠一砸,鲜血直流中,他拉着明媚不要命地狂奔起来,身后追过来的脚步声与叫嚣声此起彼伏,明媚却不怕死地兴奋得大喊大叫,来呀来呀,来追我们呀!洛河真是又好笑又好气,紧紧拽住她的手,更加疾速地在黄昏落日下狂奔。
到了人群拥挤的大马路上,想要甩掉几个人便轻而易举了。
他们终于停下来,靠在一个店铺的后门上大口喘气,明媚为终于甩脱了追踪者而哈哈大笑,却牵动了嘴角的伤口,呲牙咧嘴着倒吸气。
洛河板着脸恶狠狠地教训她:“你没脑子的呀,就那么冲过来,找死吗!”
“那也总比眼睁睁看着你被欺负强呀!”她不服气地顶撞回去,又伸手指着他嘴角的伤口,心疼地问:“痛不痛呀?”
“笨死了!”洛河绷着的脸瞬间就松弛下来,索性转过身不理她。
两个人找了个小诊所买了点擦伤药处理完伤口后,没有立即回家,这个样子回去,只怕又会被舅妈没完没了一通训斥,明媚外婆那一关,也不好交代,他们决定等夜深了再回家。
在小店里吃面条的时候,洛河闷声问明媚:“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打架?”
明媚一边吸着面条,一边想也没想地回答:“虽然我不喜欢暴力,但那个人是你的话,一定是他们该打!”
洛河一时语塞,准备好的说辞似乎通通没了用处。她喜欢他到无原则地维护,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都是对的。
“不过呀,以后如果你要跟人打架,记得带上我呀。”
“带上你干吗?送死吗?”
“笨,我可以帮你放风啊!”明媚笑嘻嘻,顿了顿,又神秘兮兮地凑近他耳边低声说:“如果你要杀人,我帮你磨刀!”
洛河一口面条呛在喉咙里,咳嗽不停,明媚忙给他递水,一边站起来给他轻拍后背。他在剧烈的咳嗽中怔了许久。后来他在现实中电影中听过无数美好动人心魄的诺言与情话,但都没有明媚无心甚至是玩笑的这一句,更令他心弦震动。
在那之后,他每次与人打架真的都带着她,并不是他情愿,而是迫于无奈,自从被她扛着拖把一顿乱揍之后,那些人又怎么会轻易罢休,于是乎,明媚才开始的初中生活,一下子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后来她总算弄清楚,并不是洛河想要与人打架,而是总有那么一些无聊的人,看不惯他长得帅气成绩优异受女生欢迎,又见他父母不在身边寄人篱下,以为好欺负,三天两头找他麻烦。
人压抑久了,不爆发则已,一爆发便不可收拾。因为只有你变得比别人更强大,才不会受到欺负。
最险的一次,洛河与明媚差一点便被人抓住,那三个人穷追不舍,整整追了一个小时,两个人都快跑得没气,最后躲在两辆大垃圾车后面,才终于消停下来。
明媚掩着胸口大口喘气,洛河微微侧头出去看追兵走远了没有,他的手还紧紧拽着她的手,两个人头挨着头,靠得特别近。那晚的月亮圆而亮,莹白地挂在天边,打在他的眼角眉梢。
“洛河。”
“干嘛。”
“洛河。”
“干嘛啊。”
“洛河。”
“干嘛啊!”
他“唰”地偏头,赫然对上她傻傻地望着他的眼神,她的手指缓缓伸向他的眼睛,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的睫毛,近乎喃喃,“你的睫毛真长真漂亮。”她的呼吸喷洒在他的鼻端,带着她身上特有的淡淡清香,暮春的夜色里,微风涌动,将那丝清香带入他的心脾。他捉住她还在轻触他睫毛的手,脸慢慢靠近她,他的唇带着微凉的风的温度,覆上她的。
明媚的心神在刹那间醒过来,她下意识地睁大眼睛,却只看得见他乌黑的头发与夜空中莹白的月亮。她又下意识地轻轻闭上眼睛,在阖眼的瞬间,她仿佛听到,有风贯穿她心脏的声音,咚咚咚咚,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夜色,最美的月色。
那也是他生命中最美的夜色,最美的月色。
可是,多年后再次相逢的他,却说,我不认识你。
005>>>
明媚走进奶茶吧时,章鱼已经在靠窗的位置等了一会了,见她到了,才招手让服务员送上事先点好的饮料。
“拜托你打听的事情怎么样了?”明媚喝一口柠檬蜂蜜水,全身终于慢慢暖和了一点。
“嗯。”章鱼点点头,“你猜得没错,洛河确实是岛大的,跟我一个专业,大三。在我们法律系还挺有名的,长得帅,人也挺和善的,成绩还特别好,连年拿系里的最高奖学金。他没有住宿舍,具体家庭地址我不是很清楚,我问过跟他一个班的师兄,他们都说虽然他挺和善,但也没有跟谁特别铁,所以没有人去过他家。至于许或,他们似乎经常在一起,但不知道究竟是不是女朋友。”他将一张便签条递给明媚,“这是他的手机号。”
“谢谢你,章小鱼。”
“客气啥。”章鱼喝一口奶茶,忽然想起还有一件事,“对了,他一三五日的夜晚都在市中心酒吧街一个叫做“橘色”的酒吧做调酒师。”章鱼停了停,冲明媚挤眉弄眼,“你看上他了呀?”
明媚笑笑,没有回答。她与洛河之间的事情,只有艾米莉知情,也并不是特别详细。
“那我先走了啊。”明媚起身。
章鱼叫住她,“等等,艾米莉很喜欢喝这家的茉香奶绿,给她打包一杯吧。”
结果章鱼连夏春秋与林妙的份也一起打包了,回到宿舍大家正好都在,林妙喝着奶茶不无羡慕地开口:“艾米莉,你们家章鱼可真贴心啊!赶紧嫁了吧!”
艾米莉“呸”了一声:“警告你别乱说呀,谁家的啊!你喜欢你拿去!”
“好啊!”林妙一点也不害羞地接口:“我还蛮喜欢他的。”
“哟,敢情成了狗血的三角恋了。”夏春秋嘻嘻笑说,她最近在宿舍时无聊偶尔也瞄两眼林妙看的偶像剧,结果却发觉不是三角恋就是四角恋,引得她连连直叹:这个混乱的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唉!你们真是一点也不着急呀,下个礼拜就要考试了啊!”明媚有考试强迫症,考试期愈近,她就愈紧张,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
“明媚,你这么废寝忘食的,不拿奖学金那真是老天没长眼!”林妙说。
“同感。我们宿舍唯一有可能拿奖学金的还真只有明媚同学了!”夏春秋接口,“如果真拿了,别忘了请我们吃大餐呀!”
“吃海鲜大餐吧去臭章鱼他们家我可想死大闸蟹了!”艾米莉兴致勃勃地建议。
明媚没好气,“请你们先祈祷我不挂科好吗!吵死了,我去自习室。”
再怎么担忧,考试期依旧轰轰烈烈地来临了,总共也才几科,可都岔开考,每天只考一到两科,甚至休一天再继续,前前后后得一个星期的时间,真够漫长的。到最后两天,明媚的强迫症达到了顶点,复习也复习不进去了,她索性将书一丢,出去吹风。
不知不觉中,她竟然走到了岛大的门口,大概也是因为紧张的考试期,美食街外没了以往的热闹。
她沿路问了好几个人,才走到法律系所在的教学楼,刚刚入夜,整幢教学楼灯火通明,三五成群的学生抱着厚厚的复习书匆匆走进教室。明媚再次找人询问,然后向五楼洛河所在的班级走去。上楼的时候她掏出手机,翻到那个这些天她看了无数次却始终没有勇气拨通的号码,她怕他再次对她说,我不认识你。可此刻,她心中像是忽然积聚了无穷勇气,她手指轻轻摁下那个号码,响了五声后电话接通,明媚抢先开口:“我是明媚,现在方便见个面吗?”
那边沉默了片刻,洛河的声音才传过来,依旧是清清冷冷:“抱歉,我说过我并不认识你,我们似乎没有见面的必要。还有,现在是考试期,我得复习,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你在哪里?”明媚打断他。
“我想我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现在在你们班级的门口,你出来,还是我进去?”
洛河诧异地偏头,透过玻璃窗看见走廊栏杆上倚着的那抹身影时,他“唰”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脸色一下子变得有点难看。他切断电话,走了出来。
“我只是来撞撞运气,没想到你真的在。”明媚一半脸颊隐没在阴影中,令洛河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她似乎是笑着的。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会给我造成困扰?”洛河冷冷地开口。
“我知道呀。”
“既然知道……”
“可是你呢,你给我造成了四年的困扰,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你到底去了哪儿?你找到了你的爸爸没有?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呢?有按时吃饭吗?是不是还动不动就爱跟人单挑呢?有没有被人欺负?”明媚的声音很轻很轻,更像是一个人的喃喃自语,但在寂静的夜色中,洛河却听得清清楚楚。“知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来找我呢?有没有……一点点想念我呢……”
明媚轻轻向前跨一步,靠近洛河,而后微微仰头望着他,“洛河,你说,你还是不认识我吗?”
她的脸终于全部覆盖在光影中,他看得清清楚楚,没有笑容,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神伤与黯然,漆黑大眼睛里波光潋滟,泛在眼眶里的雾气令他心里一窒。他记忆中的她,受过伤流过血缝过针,可却从未见她流过一滴泪,她说过,只有微笑,才能无敌坚强。而此刻,她却将她所有的坚强与保护壳敲碎,让最无助的泪水住进她的眼眶。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曾许诺永远都不让她流泪的他。
有那么一瞬间,洛河简直坚持不住,想要将所有的伪装都卸掉,将一切的一切都扔到九霄云外,将她拥进怀里,对她说,我从来不曾忘记过你。
可他不行,在死寂般的沉默过后,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话,依旧冰冷无情而残酷,“你确实很深情,但是小姐,比起在这里浪费时间听你的无聊倾诉,我更愿意去多看几条法令。”说完,他不再理她,转身进教室收拾好书包,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明媚望着他消失的背影,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纷纷跌落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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