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卖兄求荣
第二天,趁风雪小了一点,李廷再去昨晚的崖头探看,发现地上冻了株红梅,花瓣完整,绽放得极其美丽。
寒冬腊月的草原,连株绿色都瞧不见,何况那种红艳艳的花朵,更是她一辈子从未见过的娇艳。
她心里美滋滋的,知道必定是昨夜那个奇怪的男孩特地留给她的礼物。
那日之后,风雪更大,下了足足十日有余,李廷他们一家和其他牧民一样,都被拘在了帐内。后来因为风雪太大,原本的暖帐已经无法承受更大的风霜雨雪,闫漳部落的子民需要全部牵往南边的平原抵御寒冬,她方才能透口气。
部落迁徙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将孩子、女人安排在相对中间的位置,队伍前头和尾巴都由勇士和弓箭手守卫。
所以,这一路上,部落所有的孩子都能打罩面。
李廷那个时候还不叫李廷,她跟阿爸姓,叫合撤儿阿廷,哥哥安吉叫合撤儿安吉。
她小时候不知道“合撤儿”是何意,渐渐长大才知道,“合撤儿”是狗的意思。
只是,她的阿爸和安吉哥哥虽然身份低微,但父子二人凭借着一身不错的功夫,一家人在部落里还不至于总受欺辱,而没有还手的能力。
从记事以来,李廷虽经常被人瞧不起,却也只是言语上的。因为真的要动手,那些欺软怕硬的人未必是她阿爸和她安吉哥哥的对手。
安吉哥哥已经十六,生得俊俏不说,而且身形威武,他继承了阿爸威武不屈的气质,因此深受部落里适婚姑娘的喜爱。
在他那些暗恋者中,甚至还有一位贵族的格格,姓高娃,名明月在追求他。
从迁徙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半日,李廷也挤在安吉哥哥的马上有半日,她只觉得无聊得很,早已坐不住了。
如今看见高娃明月骑着小马驹,上赶着要同安吉哥哥一道,李廷当然想趁此逃离安吉哥哥的掌控。
她眼珠子一动,就立刻卖兄求荣,“格格,要不然我与格格换换,我家安吉哥哥让给你,你的马让给我!”
闻言,高娃明月那叫个高兴,她立刻将马鞭递给李廷,“行啊,你是安吉的弟弟阿廷吧?”
李廷也不管她哥哥安吉的不情愿,她立刻下马给高娃明月让位置,“嗯,阿廷就不打扰格格和哥哥的好兴致,先走一步啦!”
她接过高娃明月手里的马鞭,立刻爬上小马驹,扬鞭而去。
安吉焦急地在后面喊道:“阿廷,你小心些!”
“我知道的,哥哥。”
李廷应付完安吉哥哥,她又拉紧了些缰绳,伏着身子在马驹耳边低语:“小宝贝,能不能跑得再快些呀?”
马儿像听懂她的话一般,立刻撅起更高幅度的蹄子,撒欢似的往前头那片树隐憧憧的城墙脚下飞驰而去。
那片落后的乡村城镇属于大琼唐国,并不是闫漳部落的属地。只是那里有许多废弃的瓦房,又有大片的树林做屏障,对于他们部落来说是很好的过冬之地。
闫漳部落是草原上的小部落,兵力更是无法与大琼唐国抗衡,所以如非必要,闫漳王并不会主动招惹。
但今年,整个部落的暖帐都被风雪吹毁,他们不得不借大唐的宝地渡过日此冷酷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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