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虐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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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周丽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疾病,在犯罪的时候却是无意识的,这也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最终法官为执行本案公正性判定周丽三年有期徒刑。
王强作为本案的施暴者,造成周丽身心健康的影响,从而引发幼童欣欣被杀,有这不可推卸的责任。
拘役六个月,然后批评教育了一番就被放了出来。
也许,大家觉得这不公平,毕竟造成周丽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王强是这一切的元凶,但王强并没有亲手杀死欣欣,对于周丽身上的伤也很难被判定重伤,因此,王强除了被拘役六个月,批评教育一番,就被放了出来。
自从周丽坐了牢,王母总是揣着儿子去相亲,完全不顾曾经的婆媳关系,也忘了造成这一切的元凶还在逍遥法外。
王强早就对周丽没有了感情,趁着她在监狱里委托律师送去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另结新欢。
王强父母对现在的儿媳很满意,无论是从家世还是样貌都颇为为喜欢这个儿媳,自从俩人结婚刚度蜜月回来,这天晚上,小两口刚从商场出来走到拐弯处,空无一人,一抹黑影冲出来从背后打晕俩人,然后拖到隐秘出浇灌上早就备好的汽油,把打火机扔到地上,熊熊烈火顺势燃烧起来,随之惨叫的哀嚎声响彻整条街。
接到报案,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尸体早就烧的面目全非,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为凶手作案的时候双手戴着白色手套,双脚戴着白色脚套,事后都已经处理掉。
“我的儿,你怎么就这么去了。”老两口趴在王强的尸体旁,痛哭流涕,也许他们到现在才后悔当初对儿媳做的那些事,又也许他们从未愧疚过,依然抱着对儿媳的怨从而接受自己儿子的死。
周丽自从坐了牢后,周父听到消息后气急攻心从而引发旧病不治身亡,周母见王强只是拘留了几天,不甘心,这才行凶杀人。
凶手虽然已经自首,但所里同事非常同情周丽及她的父母,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周丽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而这一切都是被王强逼疯,同样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如果当初周丽没有远嫁王家,在公公婆婆和丈夫那样对她的时候,就选择离婚,离开这个家,也许周丽就不会被逼疯也就没有后面发生的事。
我不相信,贫穷的家庭只要肯上进就能改变命运,家暴的男人真的会回头是岸。
与其相信那些未知的可能,为什么不能把握住当下的机会,不去走这条明知会后悔的路,为自己杀出一条崭新的道路呢!
一时间,周丽案被推向网络的风口浪尖,然而网友们讨论的却是对于婚姻的思考,一条条评论都在叙述自己的观点,有赞同的声音,也有反对的声音。
同一时间,不同地方的年轻人也在经历着相同的婚姻,他们受周丽案的影响纷纷办理离婚手续,有的男人跪在地上恳求妻子能回到自己的身边,哪怕是为了孩子,而妻子决绝的背影,因为她受周丽案的影响已经不再相信家暴的男人有一天真的会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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