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差不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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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霄没敢动。
身后这人能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悄无声息的进入房中,就已经说明了一点。
此人的修为绝对比他高。
“为何要杀我。”秦霄冷静的问道。
“因为你救了不该救的人。”背后的声音冰冷。
秦霄顿时就想到了姜家公子的生平中,有一则写到了,其表兄是朝廷命官!
他只是做着治病救人的本分而已,就被无声的卷入了朝廷纷争中。
治病救人,无异于解救天下苍生。
是一种受人爱戴,所有人都极其敬重的职业。
而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却成了砍向自己的一把刀。
“是朝廷哪儿位大人要杀我,至少让我死得明白点吧。”
秦霄依旧冷静,似乎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我不知道,知道了的话,我也会死。”
这边话音刚落,秦晓就感觉到,背后那根冰冷坚硬的物体,将衣裳刺破,触碰到了皮肤。
秦霄心中一横,一咬牙一闭眼,往旁边一个闪身。
那贼人反应贼快,硬是贴着他的身体来了一刀,从背后脊柱的位置一直滑到左肾。
霎时间,殷红的鲜血和白花花的肠子就要流出来。
秦霄暗骂一声,强忍不适,连忙给塞了回去。
还好武者体魄强大,胜在生命力顽强,即使脖子给砍了一刀,气管咽喉都断了,但只要接回去,就还能救回来。
秦霄看去,对面之人身材消瘦,体若干柴,连手中拿着的大刀看起来都比他壮实。
那人见一刀未把秦霄划死,也是暗吃一惊。
心道这大夫还是有几分本事的,居然还兼修武道。
黑衣人毫不留情,提着刀就杀了过去,大刀挥舞间,秦霄抽空取出长剑,冲着当头一刀便是一个横挡。
当!
刀剑碰撞,摩擦不断,刺啦的火星子烧的处于下方的秦霄眉毛都快燃起来了。
不过秦霄倒是摸清了此人的修为,是炼体八重。
黑衣人那弱小的体格明显无法发挥出更多蛮力,两人竟就这般僵持住。
单纯的以蛮力和刀剑技巧来看,两人是旗鼓相当的。
“你这大夫……”
黑衣人有些急眼了,认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人格遭受了侮辱。
回首一生二十五载,十二岁开始习武,十六岁初入刀道,浸淫此间十余年,在同阶武者中更是顶尖水准。
大海里的鱼虾,池塘里的佼佼者。
居然会和个破治病的毛头小子打个不相上下?
且最关键的是,那大夫还被他划了一刀,还是带病与他交手。
“有人急了,但我不说是谁。”
秦霄忍不住咧嘴一笑。
但就是这一笑,使得刚塞回去的肠子又哗啦啦流了出来。
秦霄不得不松出一只手去塞,两人僵持的情势就此被打破。
“臭小子,姜还是老的辣吧?哈哈哈!”
黑衣人狂笑,终于是占了上风,心中畅快无比,手里大刀舞动,激起一阵阵的气爆声,再次当头一斩!
“你这之前背后搞偷袭,不讲武德啊!”
秦霄啐了一口,捂着肠子连滚带爬的往旁边闪去,有惊无险的避过了这一击。
与此同时,他也狠下心,口中轻语:
“青涛剑书第一式,惊涛骇浪!”
“你想唬我?一个武夫而已,还想学会……”
黑衣人很快就闭嘴,因为他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一股锋锐剑意自那大夫身上油然而生。
与此同时,激烈剑气从其手中剑迸发,纵横全场,但却不是有棱有角,而是像水般无形。
剑气纵横交织间,形成惊涛骇浪。
眼里的瞳孔骤然缩小,扑面而来的剑浪让他绝望。
绞杀!
片刻后。
秦霄喘着粗气,收起长剑,看着满屋子的鲜血和残肢碎末,皱紧了眉头。
他先是下楼,找出针线想给自己缝合伤口,旋即又想到自己没那么强的意志力,又踉跄着步子,去找麻醉药。
凡他走过之处,皆留下一行鲜血。
秦霄翻箱倒柜,就是找不出来,不知道被这丢三落四的师兄放哪儿去了。
地上的鲜血纵横交错,秦霄急疯了,失血过多让他晕晕乎乎,最终还是骂骂咧咧的给自己缝合伤口。
寂静的夜里,粗狂豪迈的哀嚎声不止。
第二天,放浪形骸的陈青云归来。
他刚走到医馆门口,就发现门前已经聚集了大批民众,一个个愁眉苦脸,吆喝惨叫声不止,让他快些开门治病。
“大清早的能不能清净点。”
陈青云开锁,打开大门,就看到了一地的鲜血。
“杀人啦!”
背后的患者难民被吓了个不行,普通人哪儿里见过如此场面,也不敢多逗留,仓皇跑去别处治病了。
陈青云咽了口唾沫,上楼开门一看,满屋子的残肢碎末。
“师弟,对不住,真的对不住!”
陈青云扑通一声跪下,哭丧道:
“师弟你死得好惨啊!我们相识虽短,但情意深重,早已将你当做了自己的亲弟弟!
你若泉下有知,还请把那些金条下落告诉……”
“差不多得了!”
秦霄在他背后出现,一脚就把情谊深厚的师兄踢进了房里。
“啊这,师弟没死啊?!”
陈青云连忙起身,丝牙咧嘴的扒拉下身上的血块肉块。
秦霄简单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最后说道:
“那赵家公子的表兄是朝廷命官,应是看我命贱又毫无背景,还坏了他好事,想把我顺手杀了,还好我技高一筹。”
陈青云啧啧称奇:“师弟这身手可以啊,和当初的大师兄有的一拼。”
他倒是对房里的血腥惨状毫不在意,毕竟是个大夫,什么场面没见过。
“要是大湿兄二师兄在医馆里,谁敢来犯?也就欺负欺负我们两个小辈罢了。”
陈青云脸色一正,严肃道:“今天就不开门了,你好好养伤,医馆里的药草随便用,我要进宫把这事告诉我爹,看看能不能讨来些保命器物。”
然后他把医馆内的一片狼藉清理干净后,就马不停蹄的进进宫了。
医馆里就又只剩下秦霄。
“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了,光天化日当街杀人是要被砍头的。”
秦霄没有穿衣服,而是用白色纱布裹住了伤口,又在肩膀上斜着绕了一圈,使自己露出半个胸膛。
看着略微成型的肌肉,他觉得自己颇有那种前世仙侠剧里,受伤大侠不卑不亢的风范。
他来到楼下,搬了张躺椅坐在医馆门前,晒太阳。
“可惜,失手了,直接把人给搅碎,连众生相都看不了。”秦霄叹了口气。
随即想起师兄陈青云的话语,又不免摇了摇头。
在古代,其实学医的人地位很低,不仅士大夫阶层的人瞧不起他们,就连一些医术精湛的医者,都以自己的职业为耻。
比如神医华佗就说过:
“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颇自悔。”
治病时,地主豪绅对你客客气气的,叫上一两句神医,那是给你两分薄面,你也不要太当回事。
往后见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若是一个没治好,没准人家还会迁怒于你,说什么庸医无德,见钱眼开。
往年就有个御医,给个征战十余年的大将军子嗣治病,一把脉就说,这病已入膏肓,根本无可救药。
大将军不管,御医好歹给他儿子续了一年命。
第二年一开春,儿子死了。
“你这庸医,连病都治不好!”
咔嚓,御医脑袋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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