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 鬼神莫测迷踪步
族人的惨嚎惊叫声,顿时将晕乎乎的林书航惊醒过来,顺手拿起帐篷里唯一的武器,拉开帐篷一步冲了出去。 只见这原本就不大的部族,此时已经是乱成了一团。
马贼应该是从东面过来的,最东侧的那一块儿,已经有不少帐篷燃烧了起来,许多牧民都惊恐的在朝着这边疯跑,但却很快就被骑着快马的马贼追上,毫不犹豫的手起刀落。
部族中的青壮本就不多,被杀这些人大多也都是妇女、孩子和老人,跑不快也反抗不了,要么人头落地,有的甚至被快刀加马速的冲击力直接拦腰斩断,剩下的上半截身体还能哭喊着在地上爬出一两米,在草地上拖出长长的血痕,惨绝人寰。
林书航也算是在始皇陵里见过死人堆的了,比这死的人多得多。
但相比起上一次,此时这些刚才还在他面前一张张笑脸的牧民们,那四起的哀嚎声和惨状,显然却更加让林书航感觉触目惊心。
“呜噜噜噜!”
伴随着马贼们的狂笑声、驰马声和喊杀声,粗略估计,至少是有三四十个马贼的规模。
呼弥尔也跟着他跑出帐篷,她下意识的拉着林书航的胳膊,原本娇艳欲滴的小脸此时已经变得惨白。
“喀纳斯的胡狼!”她对牧民们喊的这个名字显然极为恐惧。
从此处草场去东南不足两百里便是喀纳斯河流域,包括南部的喀纳斯湖,周围水草丰盛,是许多牧民部族的天然草场。
牧民们靠水吃饭,马贼们显然也是如此,就像狮子也会在河边蹲守牛羊一样,而喀纳斯的胡狼就是这其中最有名、势力也最大的一支。
但说实话,往日里的部族遇到马贼,马贼们是不会直接动手杀人烧帐篷的。
杀鸡取卵的道理他们也懂,一顿吃饱和细水长流的差别他们分得很清楚,因此更多时候都是威胁牧民们上缴牛羊和储备,只有在遇到强烈的反抗时才会动手。
就算是初次光顾、为了杀人立威,也不过是先随便宰上两三个倒霉蛋,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直接大开杀戒,否则激起牧民的反抗,除了把长久生意做成一单以外,还有可能对马贼自己造成损伤。
“住手!住手!”
呼弥狼台的帐篷就在林书航前方不远处。
老人的反应显然比醉酒的林书航更快,早已从帐篷里冲了出来,他手里此时抓着一根代表着族长权力的狼头杖,朝着冲在最前方的马贼快步迎了上去,双手乱挥、急切的大声呼喊道:“勇士、勇士、高贵的勇士!要多少岁贡我们都给,都好商量,别杀人!”
冲在最前面那马贼来得甚快,快马疾驰间,只三五秒已冲到呼弥狼台前方,可却浑然没有半点想要停下的想法。
林书航一眼就看出了这马贼的打算,一边往呼弥狼台那边跑,一边大喊道:“别过去!”
可终究隔得太远,还是迟了太多。
快马直接冲撞到了老人的身上,强劲的冲击力将他宛若一个破布袋一样撞飞了起来,从空中飞出去起码八九米,跌在地上时还顺着惯性滑出去了两三米,瞬间就没了动静和声息。
身后的呼弥尔惊恐的捂住了嘴,霎时间泪如泉涌,撕心裂肺的喊道:“阿公!”
那马贼本是朝另一边的人群冲去的,可听到少女的叫声,朝这边多看了一眼。
呼弥尔本就长得很漂亮,即便是以林书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不觉得丑,放在这两千多年前的草原上,那就更是美若天仙了,加上此时的盛装打扮,更是显得宛若这草原的公主一般。
那马贼的眼前一亮,两眼放光,哈哈大笑着勒住马鬃,调转方向朝着呼弥尔的位置飞冲过来。
快马神速,这数十米的距离不过只需要短短几秒,可他才冲了一半,却已看到一个满脸冷漠的男人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前进的路线上。
这男人看起来很瘦弱,脸上甚至都没胡须,白白嫩嫩就跟个娘们儿一样。
软弱的家伙。
马贼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屑,双腿猛一夹马肚,马速更快,他要想像刚才那样直接撞飞这小白脸。
呼弥尔露出了更加惊恐的眼神,她距离林牧远太远了,别说跑过去,现在甚至就连惊叫一声都来不及。
轰!
快马飞驰,仿佛与林牧远相撞,一切都只在电光火石之间,呼弥尔绝望的惊叫也在此时才堪堪响起。
可下一秒,她看到的却是奔驰的快马在飞快减速,避开她转向另一个方向,而马背上居然空无一人。
马贼呢?
她瞪大了眼睛,却见在前方,刚才快马与林牧远的‘相撞之处’,男人正抓起马贼,用背顶将他高高的掀起,一个背摔将之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轰!
要想在那么快的一瞬间躲开骏马的冲击,还要再攻击马背上的人,对常人来说这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甚至就算是让土方部族的第一勇士阔台哲别来,顶多也只能是借助长枪一类的武器将对方挑落下马。
赤手空拳?那土方部族根本就没人能干掉一个飞奔中的骑士!
可林书航做到了。
伏羲先天六十四卦迷踪步!
蜕变自伏羲六十四卦的迷踪步,当游走开时,神鬼迷踪、残影遍布,非肉眼凡胎所能识别,能躲强弓劲弩、能避刀砍剑削……何况如此直线冲刺的骏马?
当然,也要亏得胆大。
林书航几乎是在马匹已经快要撞上他时才一个扭身转体,借着迷踪步的脚步往右侧避开,同时双手精准的拽住了那马贼垂在马背上的左腿。
虽然马镫在秦汉时已经出现,但那是汉人骑兵,且都还不完善。
至于匈奴人,一向都是在光洁溜溜的马背上驰骋的,连马缰都不是人人配备,大多还是在靠抓马鬃来稳固身形。
那马贼在马背上没有任何借力的地方,林书航甚至都不用太过用力,拽住他左腿的同时,马匹在往前冲,直接就让他滑下马来。
飞奔中坠马,普通人铁定是重伤了,可这马贼的身手竟十分灵活,坠落时惊怒间,居然还能反手持刀砍向林书航的脖子。
可身体早已失去平衡,一刀挥空,紧跟着就被林书航犹如霸王托鼎般将他整个儿顶起,前两天已然练熟的背摔,根本就不用多思考,顺着所有的惯性将那马贼狠狠的砸在地上。
轰!
马贼跌了个七晕八素,但身体素质极其强悍,居然还没有晕过去,下意识的想要挣扎着起身,却被林书航捡起跌落在旁边的马刀,干净利落的手起刀落!
但见在那烈烈燃烧的篝火映照中一道寒光瞬闪!
唰!
那马贼满脸不敢置信的捂着他自己的脖子,指缝中鲜血四溢,喉咙里咕噜了几声,一头栽倒在地。
马贼应该是从东面过来的,最东侧的那一块儿,已经有不少帐篷燃烧了起来,许多牧民都惊恐的在朝着这边疯跑,但却很快就被骑着快马的马贼追上,毫不犹豫的手起刀落。
部族中的青壮本就不多,被杀这些人大多也都是妇女、孩子和老人,跑不快也反抗不了,要么人头落地,有的甚至被快刀加马速的冲击力直接拦腰斩断,剩下的上半截身体还能哭喊着在地上爬出一两米,在草地上拖出长长的血痕,惨绝人寰。
林书航也算是在始皇陵里见过死人堆的了,比这死的人多得多。
但相比起上一次,此时这些刚才还在他面前一张张笑脸的牧民们,那四起的哀嚎声和惨状,显然却更加让林书航感觉触目惊心。
“呜噜噜噜!”
伴随着马贼们的狂笑声、驰马声和喊杀声,粗略估计,至少是有三四十个马贼的规模。
呼弥尔也跟着他跑出帐篷,她下意识的拉着林书航的胳膊,原本娇艳欲滴的小脸此时已经变得惨白。
“喀纳斯的胡狼!”她对牧民们喊的这个名字显然极为恐惧。
从此处草场去东南不足两百里便是喀纳斯河流域,包括南部的喀纳斯湖,周围水草丰盛,是许多牧民部族的天然草场。
牧民们靠水吃饭,马贼们显然也是如此,就像狮子也会在河边蹲守牛羊一样,而喀纳斯的胡狼就是这其中最有名、势力也最大的一支。
但说实话,往日里的部族遇到马贼,马贼们是不会直接动手杀人烧帐篷的。
杀鸡取卵的道理他们也懂,一顿吃饱和细水长流的差别他们分得很清楚,因此更多时候都是威胁牧民们上缴牛羊和储备,只有在遇到强烈的反抗时才会动手。
就算是初次光顾、为了杀人立威,也不过是先随便宰上两三个倒霉蛋,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直接大开杀戒,否则激起牧民的反抗,除了把长久生意做成一单以外,还有可能对马贼自己造成损伤。
“住手!住手!”
呼弥狼台的帐篷就在林书航前方不远处。
老人的反应显然比醉酒的林书航更快,早已从帐篷里冲了出来,他手里此时抓着一根代表着族长权力的狼头杖,朝着冲在最前方的马贼快步迎了上去,双手乱挥、急切的大声呼喊道:“勇士、勇士、高贵的勇士!要多少岁贡我们都给,都好商量,别杀人!”
冲在最前面那马贼来得甚快,快马疾驰间,只三五秒已冲到呼弥狼台前方,可却浑然没有半点想要停下的想法。
林书航一眼就看出了这马贼的打算,一边往呼弥狼台那边跑,一边大喊道:“别过去!”
可终究隔得太远,还是迟了太多。
快马直接冲撞到了老人的身上,强劲的冲击力将他宛若一个破布袋一样撞飞了起来,从空中飞出去起码八九米,跌在地上时还顺着惯性滑出去了两三米,瞬间就没了动静和声息。
身后的呼弥尔惊恐的捂住了嘴,霎时间泪如泉涌,撕心裂肺的喊道:“阿公!”
那马贼本是朝另一边的人群冲去的,可听到少女的叫声,朝这边多看了一眼。
呼弥尔本就长得很漂亮,即便是以林书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不觉得丑,放在这两千多年前的草原上,那就更是美若天仙了,加上此时的盛装打扮,更是显得宛若这草原的公主一般。
那马贼的眼前一亮,两眼放光,哈哈大笑着勒住马鬃,调转方向朝着呼弥尔的位置飞冲过来。
快马神速,这数十米的距离不过只需要短短几秒,可他才冲了一半,却已看到一个满脸冷漠的男人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前进的路线上。
这男人看起来很瘦弱,脸上甚至都没胡须,白白嫩嫩就跟个娘们儿一样。
软弱的家伙。
马贼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屑,双腿猛一夹马肚,马速更快,他要想像刚才那样直接撞飞这小白脸。
呼弥尔露出了更加惊恐的眼神,她距离林牧远太远了,别说跑过去,现在甚至就连惊叫一声都来不及。
轰!
快马飞驰,仿佛与林牧远相撞,一切都只在电光火石之间,呼弥尔绝望的惊叫也在此时才堪堪响起。
可下一秒,她看到的却是奔驰的快马在飞快减速,避开她转向另一个方向,而马背上居然空无一人。
马贼呢?
她瞪大了眼睛,却见在前方,刚才快马与林牧远的‘相撞之处’,男人正抓起马贼,用背顶将他高高的掀起,一个背摔将之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轰!
要想在那么快的一瞬间躲开骏马的冲击,还要再攻击马背上的人,对常人来说这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甚至就算是让土方部族的第一勇士阔台哲别来,顶多也只能是借助长枪一类的武器将对方挑落下马。
赤手空拳?那土方部族根本就没人能干掉一个飞奔中的骑士!
可林书航做到了。
伏羲先天六十四卦迷踪步!
蜕变自伏羲六十四卦的迷踪步,当游走开时,神鬼迷踪、残影遍布,非肉眼凡胎所能识别,能躲强弓劲弩、能避刀砍剑削……何况如此直线冲刺的骏马?
当然,也要亏得胆大。
林书航几乎是在马匹已经快要撞上他时才一个扭身转体,借着迷踪步的脚步往右侧避开,同时双手精准的拽住了那马贼垂在马背上的左腿。
虽然马镫在秦汉时已经出现,但那是汉人骑兵,且都还不完善。
至于匈奴人,一向都是在光洁溜溜的马背上驰骋的,连马缰都不是人人配备,大多还是在靠抓马鬃来稳固身形。
那马贼在马背上没有任何借力的地方,林书航甚至都不用太过用力,拽住他左腿的同时,马匹在往前冲,直接就让他滑下马来。
飞奔中坠马,普通人铁定是重伤了,可这马贼的身手竟十分灵活,坠落时惊怒间,居然还能反手持刀砍向林书航的脖子。
可身体早已失去平衡,一刀挥空,紧跟着就被林书航犹如霸王托鼎般将他整个儿顶起,前两天已然练熟的背摔,根本就不用多思考,顺着所有的惯性将那马贼狠狠的砸在地上。
轰!
马贼跌了个七晕八素,但身体素质极其强悍,居然还没有晕过去,下意识的想要挣扎着起身,却被林书航捡起跌落在旁边的马刀,干净利落的手起刀落!
但见在那烈烈燃烧的篝火映照中一道寒光瞬闪!
唰!
那马贼满脸不敢置信的捂着他自己的脖子,指缝中鲜血四溢,喉咙里咕噜了几声,一头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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