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咱当兵的人
叮哐叮哐~许都,东郊军营外,一处铁匠铺外,曹信来这边查看新铠甲锻造进展。
对于战士来说,有没有铠甲是不同的,就像有没有穿鞋的刀客一样。
有甲的叫精兵,没甲的叫炮灰。
铠甲越高级,身份越高,命比较值钱。
一副好的铠甲能够有效的保护士兵,极大减少战争所带来的伤亡,但甲比命贵,想要得到一副好的铠甲并不容易,即使在大户人家,收藏的甲胄也只能按照几副来算。
在曹军,普通士兵穿布甲皮甲藤甲,屯长(百人将)以上将领才能领到一套简易的铁甲,特殊兵种除外。
而在曹大将军的琅琊军中,只要能被选入琅琊军,就有机会穿上琅琊军特质的铁甲。
琅琊军铠甲是用犀牛皮和铁札叶制成的柳叶玄甲。
几千片铁叶片相互勾连,紧密排列,护住前胸后背等关键部位。
由于柳叶形甲片呈黑色,故称柳叶玄甲,每套铠甲重四十余斤。
琅琊军将领铠甲是高级一些的鱼鳞甲,由2000多片打磨光滑的金属甲叶组成,可通过增加甲叶数量来提高防护力。
每套鱼鳞甲在六十斤以上,呈亮银色,有前甲、后甲、披膊、盆领、臂甲和手甲,可以护住全身,肩部有兽头,制作精密、样式威猛,保护性更严密。
铠甲虽好,但目前冶炼水平有限,制作工艺也有限,铠甲制作不易,一个十人的作坊,每月最多只能拿出两套铠甲。
曹信手下有二十个作坊,过了大半年也只交出不到四百副铠甲。
此外还有琅琊骑使用的甲骑具装,用铁甲片和皮条互相穿组,横向纵向互相叠压,形成结合严密的套装马铠,可以防止刀剑和弓箭攻击,降低马匹伤亡。
马铠比铠甲制作工序简单一些,琅琊军仓库里有两百多副甲骑具装,暂时够用。
巡视完铠甲制作工坊,曹信带人领走500套铠甲和100套甲骑具装,来到城外军营。
“老于,新兵挑的怎么样?”
曹信走进训练场,看向正在练兵的于毒问道。
于毒是琅琊步兵营统领之一,任别部司马,统领500琅琊步兵。
他升迁为威虏将军和南阳太守后,打算扩建琅琊步兵和琅琊骑,将500人规模的步兵营扩展到一部1000人,琅琊骑扩展到两个屯200人,组成他手下的尖兵部队。
“将军,我们挑完了,有122人是从农庄护卫队里挑来的,他们在护卫队服役一年以上,参加过三次以上剿匪,表现优良。
剩下三百多人从其他步兵营挑出来的,其它营的人听说琅琊军招人,每个月一贯钱,足额发放,抢着过来报名参选,我们差不多二十选一,选了三百多个实力不错的新兵。”
于毒说道。
曹信点点头,坐在场边看了看训练。
训练场上新兵们练得热火朝天。
五百青壮拿着制式红缨枪,在教头白凤的引领下,大喊着杀!杀!杀!反复练几招刺杀枪术。
这枪术简单实用,威力不俗。
练习长枪刺杀术主要是用于对付敌方的骑兵。
除此之外,琅琊步兵还要练习刀盾术,刀盾术属于进阶军用武术,一般会在士兵服役半年后再另行教授。
在操练场上,曹信也看到那个新兵杨阿若,穿着统一的红色军服,除了脸上两道醒目的刀疤,与周围新兵区别不大。
“老于,除了锻炼他们的体魄,还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要让他们知道吃谁的饭,为谁打仗,为什么打仗,守我们的规矩。”
“明白将军,末将都按照你说的训练他们。”
于毒哈哈一笑,总到高台上,大声吼道,
“新兵列阵!”
蹭蹭蹭!
新兵们拿起长枪,十人为一队列,向着中间靠拢,不到三十秒,形成整齐的军阵。
“立正!”
于毒大吼道。
新兵们立即站直身体,手中长枪笔直树立,两米三长,长枪如林。
“告诉本将,是谁让你们不饿肚子,天天有肉食?”
“曹信将军!”
士兵们大喊道。
“是谁让你们不怕刀箭,身穿铁甲?”
于毒喊道。
“曹信将军!”
士兵们大喊。
“是谁让你们领到足额军饷,养家糊口?”
“曹信将军!”
“曹将军给我们吃肉,给我们穿甲,给我们钱养家糊口,我们拿怎么报答将军?”
“愿为曹将军效死!愿为曹将军效死!愿为曹将军效死!”
新兵们举着长枪,齐声大吼。
军阵中,杨阿若也在大声喊叫,只是看到台上的曹大将军,杨阿若脸色略微尴尬。
在进入新兵营后,教头便开始给大家灌输这种忠诚感恩的思想。
一开始大家对此很抗拒,张不开嘴,但教头们用烧鸡、猪肘子、美酒烧刀子、先拿到铠甲的名额来诱惑大家,哪个队(50人)喊的声音越大越响亮,哪个队先吃肉、喝美酒、先穿上穿铠甲。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无论烧鸡肘子、美酒烧刀子,还是威风凛凛的铁甲,那种诱惑都是致命的,谁能够抗拒这种诱惑?
在普遍缺衣少食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
杨阿若也不行,他喜欢喝酒。
烧刀子是他的最爱,年初在长安帮人打架,事后朋友请他喝了一碗烧刀子,第一次喝烧刀子,当时他就哭了,一是太辣,二是这酒太他娘的好喝了,比糟酒、米酒、绿蚁酒强几百倍,就连宫里的御酒也比不上,他觉得烧刀子才是真正的酒,是游侠儿燃烧的血。
杨阿若曾经有一个梦想,出去砍人的时候,腰里挂着个酒葫芦,葫芦里装满烧刀子,砍一个人,喝一口酒,啧,那事想想就美得很。
只是一坛烧刀子卖10贯,10石(约600汉斤)粳米的价格,普通人谁能喝得起?
这回好了,来到军营训练,表现最好的小队,每天能喝到一浅碗烧刀子。
冲着烧刀子,他能把嗓子喊出血来,其他人更是每天主动练嗓子,对着大山吼叫,争取在教头问话时,吼出最大最洪亮的声音。
“很好,最后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当兵,为什么打仗!”
于毒握着拳头大喊道。
“平定乱世,天下太平!平定乱世,天下太平!平定乱世,天下太平!”
五百战士放声大吼,声音震耳欲聋。
曹信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于毒白凤他们把新兵们训练得很好,让他们知道端谁的碗吃谁的饭,为谁卖命,在心里树立信仰和目标。
至于训练方法合不合规矩,他不太在意。
琅琊军是他的私军,这些人吃的穿的拿的,全都是他赚来的,他有权让这些人效忠。
啪啪啪~
曹信拍了拍手掌走到新兵们前面,“兄弟们,认识我吗?”
“拜见曹将军!”
士兵们齐声下拜,动作整齐,声音合一。
“兄弟们请起!”
曹信抬了抬手,上前几步喊道,“兄弟们喊的不错,我听着也很带劲儿,但我要你们不止嘴上喊,还要能记在心上,知道为什么当兵为什么打仗,就为了八个字,平定乱世,天下太平!”
曹信顿了一下,又说道,“但为什么我们要平定乱世,为什么要天下太平?为什么,谁来告诉我?!”
“将军,天下大乱,我们吃不饱饭。”
有个士兵举手大喊道。
“哈哈,说得不错,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曹信笑道。
“将军,小的牛金,南阳叶县人。”
士兵激动地说道。
“牛金?好名字,本将军记住你了,还有谁知道。”
曹信喝问道。
“将军,我叫王双,我是洛阳人,我爹娘都死在乱军里,小的想着要是没有战乱,我爹娘也不会死。”
一个黑脸士兵大喊道。
“王双,你说得很好,自黄巾时起,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我们很多人的家人亲人都死在战乱中。
在二十年前,天下有4800万人,而经过多年战乱,天下只剩下1500万人,剩下三千多万在哪?
死了,全都死了。
饿死病死被人杀死,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这他妈就是乱世!
我们都是从战乱中幸存下来的,幸运儿,若是天下继续大乱下去,死的就会是我们,是我们的妻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儿女,兄弟们,你们希望看到亲人被人杀死吗?告诉我!”
“不愿意!”
“不愿意!”
“不愿意!!”
五百士兵齐声怒吼,声震九霄,很多人想到过去被战乱摧毁的家园,死于战乱的亲人,不禁潸然泪下。
“我也不愿意,我跟你们一样,家人都死在战乱里,只剩下我一个。我厌恶战乱,我渴望太平,但我知道我厌恶的我想要的,并不会随着我的意愿靠近我或者远离我,我们必须拿起刀抢去拼、去抢、去争夺。”
曹信挥着拳头大吼。
训练场中所有人都看着他,脸色涨红,眼含热泪。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要平定乱世,为什么要天下太平,兄弟们,记住你们刚才的话,并为之奋斗,本将军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都能看到,九州一统,天下太平。”
“愿为曹将军效死!”
五百人齐声吼叫。
“很好,全部都有,继续训练!”
曹信大喝一声,走下训练台。
场上的新兵们渐渐起身,注视着那个高大的背影,像一座丰碑,有人眼神热诚,有人满脸通红,有人泪流满面。杨阿若咬着牙根,握紧了长枪。
“啧,听说曹子玉此人骄奢淫逸、不学无术、好色如命,竟能有这般见识?”
训练场边,一个中年儒士捋着胡须讶异道。
此人名叫钟繇,去年才跟皇帝从长安来,担任侍中、尚书仆射,与荀攸等交好。
旁边荀攸荀元达微微摇头,他和钟繇钟元常在外巡视军营,听到训练场的吼声,钟元常要过来看看,看到曹子玉的另一面。
“曹子玉是个奇人,此人山贼出身,却见识不俗,诸如得民心者得天下、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民能载舟亦能覆舟等金石之言就是出自此人之口,这种人不能用正常人的标准来评价他。”
“确实是个奇人,为何不请他来我们文社坐坐?也许能从他那里听到更多金石之言。”
钟繇捋着胡须说道。
“邀请过,曹子玉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他不屑于清谈。”
荀攸笑道。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哈哈,果然是个奇人!”
钟繇抚掌赞叹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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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战士来说,有没有铠甲是不同的,就像有没有穿鞋的刀客一样。
有甲的叫精兵,没甲的叫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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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军,普通士兵穿布甲皮甲藤甲,屯长(百人将)以上将领才能领到一套简易的铁甲,特殊兵种除外。
而在曹大将军的琅琊军中,只要能被选入琅琊军,就有机会穿上琅琊军特质的铁甲。
琅琊军铠甲是用犀牛皮和铁札叶制成的柳叶玄甲。
几千片铁叶片相互勾连,紧密排列,护住前胸后背等关键部位。
由于柳叶形甲片呈黑色,故称柳叶玄甲,每套铠甲重四十余斤。
琅琊军将领铠甲是高级一些的鱼鳞甲,由2000多片打磨光滑的金属甲叶组成,可通过增加甲叶数量来提高防护力。
每套鱼鳞甲在六十斤以上,呈亮银色,有前甲、后甲、披膊、盆领、臂甲和手甲,可以护住全身,肩部有兽头,制作精密、样式威猛,保护性更严密。
铠甲虽好,但目前冶炼水平有限,制作工艺也有限,铠甲制作不易,一个十人的作坊,每月最多只能拿出两套铠甲。
曹信手下有二十个作坊,过了大半年也只交出不到四百副铠甲。
此外还有琅琊骑使用的甲骑具装,用铁甲片和皮条互相穿组,横向纵向互相叠压,形成结合严密的套装马铠,可以防止刀剑和弓箭攻击,降低马匹伤亡。
马铠比铠甲制作工序简单一些,琅琊军仓库里有两百多副甲骑具装,暂时够用。
巡视完铠甲制作工坊,曹信带人领走500套铠甲和100套甲骑具装,来到城外军营。
“老于,新兵挑的怎么样?”
曹信走进训练场,看向正在练兵的于毒问道。
于毒是琅琊步兵营统领之一,任别部司马,统领500琅琊步兵。
他升迁为威虏将军和南阳太守后,打算扩建琅琊步兵和琅琊骑,将500人规模的步兵营扩展到一部1000人,琅琊骑扩展到两个屯200人,组成他手下的尖兵部队。
“将军,我们挑完了,有122人是从农庄护卫队里挑来的,他们在护卫队服役一年以上,参加过三次以上剿匪,表现优良。
剩下三百多人从其他步兵营挑出来的,其它营的人听说琅琊军招人,每个月一贯钱,足额发放,抢着过来报名参选,我们差不多二十选一,选了三百多个实力不错的新兵。”
于毒说道。
曹信点点头,坐在场边看了看训练。
训练场上新兵们练得热火朝天。
五百青壮拿着制式红缨枪,在教头白凤的引领下,大喊着杀!杀!杀!反复练几招刺杀枪术。
这枪术简单实用,威力不俗。
练习长枪刺杀术主要是用于对付敌方的骑兵。
除此之外,琅琊步兵还要练习刀盾术,刀盾术属于进阶军用武术,一般会在士兵服役半年后再另行教授。
在操练场上,曹信也看到那个新兵杨阿若,穿着统一的红色军服,除了脸上两道醒目的刀疤,与周围新兵区别不大。
“老于,除了锻炼他们的体魄,还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要让他们知道吃谁的饭,为谁打仗,为什么打仗,守我们的规矩。”
“明白将军,末将都按照你说的训练他们。”
于毒哈哈一笑,总到高台上,大声吼道,
“新兵列阵!”
蹭蹭蹭!
新兵们拿起长枪,十人为一队列,向着中间靠拢,不到三十秒,形成整齐的军阵。
“立正!”
于毒大吼道。
新兵们立即站直身体,手中长枪笔直树立,两米三长,长枪如林。
“告诉本将,是谁让你们不饿肚子,天天有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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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们大喊道。
“是谁让你们不怕刀箭,身穿铁甲?”
于毒喊道。
“曹信将军!”
士兵们大喊。
“是谁让你们领到足额军饷,养家糊口?”
“曹信将军!”
“曹将军给我们吃肉,给我们穿甲,给我们钱养家糊口,我们拿怎么报答将军?”
“愿为曹将军效死!愿为曹将军效死!愿为曹将军效死!”
新兵们举着长枪,齐声大吼。
军阵中,杨阿若也在大声喊叫,只是看到台上的曹大将军,杨阿若脸色略微尴尬。
在进入新兵营后,教头便开始给大家灌输这种忠诚感恩的思想。
一开始大家对此很抗拒,张不开嘴,但教头们用烧鸡、猪肘子、美酒烧刀子、先拿到铠甲的名额来诱惑大家,哪个队(50人)喊的声音越大越响亮,哪个队先吃肉、喝美酒、先穿上穿铠甲。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无论烧鸡肘子、美酒烧刀子,还是威风凛凛的铁甲,那种诱惑都是致命的,谁能够抗拒这种诱惑?
在普遍缺衣少食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
杨阿若也不行,他喜欢喝酒。
烧刀子是他的最爱,年初在长安帮人打架,事后朋友请他喝了一碗烧刀子,第一次喝烧刀子,当时他就哭了,一是太辣,二是这酒太他娘的好喝了,比糟酒、米酒、绿蚁酒强几百倍,就连宫里的御酒也比不上,他觉得烧刀子才是真正的酒,是游侠儿燃烧的血。
杨阿若曾经有一个梦想,出去砍人的时候,腰里挂着个酒葫芦,葫芦里装满烧刀子,砍一个人,喝一口酒,啧,那事想想就美得很。
只是一坛烧刀子卖10贯,10石(约600汉斤)粳米的价格,普通人谁能喝得起?
这回好了,来到军营训练,表现最好的小队,每天能喝到一浅碗烧刀子。
冲着烧刀子,他能把嗓子喊出血来,其他人更是每天主动练嗓子,对着大山吼叫,争取在教头问话时,吼出最大最洪亮的声音。
“很好,最后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当兵,为什么打仗!”
于毒握着拳头大喊道。
“平定乱世,天下太平!平定乱世,天下太平!平定乱世,天下太平!”
五百战士放声大吼,声音震耳欲聋。
曹信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于毒白凤他们把新兵们训练得很好,让他们知道端谁的碗吃谁的饭,为谁卖命,在心里树立信仰和目标。
至于训练方法合不合规矩,他不太在意。
琅琊军是他的私军,这些人吃的穿的拿的,全都是他赚来的,他有权让这些人效忠。
啪啪啪~
曹信拍了拍手掌走到新兵们前面,“兄弟们,认识我吗?”
“拜见曹将军!”
士兵们齐声下拜,动作整齐,声音合一。
“兄弟们请起!”
曹信抬了抬手,上前几步喊道,“兄弟们喊的不错,我听着也很带劲儿,但我要你们不止嘴上喊,还要能记在心上,知道为什么当兵为什么打仗,就为了八个字,平定乱世,天下太平!”
曹信顿了一下,又说道,“但为什么我们要平定乱世,为什么要天下太平?为什么,谁来告诉我?!”
“将军,天下大乱,我们吃不饱饭。”
有个士兵举手大喊道。
“哈哈,说得不错,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曹信笑道。
“将军,小的牛金,南阳叶县人。”
士兵激动地说道。
“牛金?好名字,本将军记住你了,还有谁知道。”
曹信喝问道。
“将军,我叫王双,我是洛阳人,我爹娘都死在乱军里,小的想着要是没有战乱,我爹娘也不会死。”
一个黑脸士兵大喊道。
“王双,你说得很好,自黄巾时起,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我们很多人的家人亲人都死在战乱中。
在二十年前,天下有4800万人,而经过多年战乱,天下只剩下1500万人,剩下三千多万在哪?
死了,全都死了。
饿死病死被人杀死,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这他妈就是乱世!
我们都是从战乱中幸存下来的,幸运儿,若是天下继续大乱下去,死的就会是我们,是我们的妻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儿女,兄弟们,你们希望看到亲人被人杀死吗?告诉我!”
“不愿意!”
“不愿意!”
“不愿意!!”
五百士兵齐声怒吼,声震九霄,很多人想到过去被战乱摧毁的家园,死于战乱的亲人,不禁潸然泪下。
“我也不愿意,我跟你们一样,家人都死在战乱里,只剩下我一个。我厌恶战乱,我渴望太平,但我知道我厌恶的我想要的,并不会随着我的意愿靠近我或者远离我,我们必须拿起刀抢去拼、去抢、去争夺。”
曹信挥着拳头大吼。
训练场中所有人都看着他,脸色涨红,眼含热泪。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要平定乱世,为什么要天下太平,兄弟们,记住你们刚才的话,并为之奋斗,本将军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都能看到,九州一统,天下太平。”
“愿为曹将军效死!”
五百人齐声吼叫。
“很好,全部都有,继续训练!”
曹信大喝一声,走下训练台。
场上的新兵们渐渐起身,注视着那个高大的背影,像一座丰碑,有人眼神热诚,有人满脸通红,有人泪流满面。杨阿若咬着牙根,握紧了长枪。
“啧,听说曹子玉此人骄奢淫逸、不学无术、好色如命,竟能有这般见识?”
训练场边,一个中年儒士捋着胡须讶异道。
此人名叫钟繇,去年才跟皇帝从长安来,担任侍中、尚书仆射,与荀攸等交好。
旁边荀攸荀元达微微摇头,他和钟繇钟元常在外巡视军营,听到训练场的吼声,钟元常要过来看看,看到曹子玉的另一面。
“曹子玉是个奇人,此人山贼出身,却见识不俗,诸如得民心者得天下、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民能载舟亦能覆舟等金石之言就是出自此人之口,这种人不能用正常人的标准来评价他。”
“确实是个奇人,为何不请他来我们文社坐坐?也许能从他那里听到更多金石之言。”
钟繇捋着胡须说道。
“邀请过,曹子玉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他不屑于清谈。”
荀攸笑道。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哈哈,果然是个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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