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狼王:面前这小青年,竟是岩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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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现在脑子很乱,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只是和甘雨一同前往蒙德,走到荻花洲的时候,队伍居然一下子扩张了起来。
多了一只会说话的仙鹿,多了两只喋喋不休的鸟,还多了一位高冷面瘫的夜叉。
乖乖,这阵仗,确定是璃月外交出使蒙德?这阵仗拉过去,就凭蒙德如今的纸面实力而言,完全可以试着‘蒙德从此归璃月’了吧?
队伍里面所有存在,脚程非人,短时间内,就已经过荻花,越石门,抵达了蒙德疆域。
仅仅只是越过了两地交界线,就有一种截然不同的风儿,迎面抚来。
如果说璃月的风儿,夹杂着历史的厚重,那蒙德的微风,则是携带着轻快的自在。
“这就是蒙德的风?”留云缓缓从天而降,落在王诩身后:“果然与绝云间的清风,有所不同。”
另外一只理水也从天上降落:“蒙德毕竟是风之神巴巴托斯的国度,有所不同,亦是应有之意。”
削月抬起鹿头,遥望远处:“风里混淆着蒲公英与酒香,那边应该就是远近闻名、我在璃月亦有所耳闻的晨曦酒庄吧?”
“听过许多凡人称赞,晨曦酒庄的蒲公英美酒,味道醇厚,清心明目,亦可入药,极受欢迎。”
三仙人搁这呱呱一顿聊,不知情的人看了,会以为三位仙人才是过来旅游的,王诩和甘雨只是顺带。
“等等,温度,低了。”王诩和甘雨还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一向少话的魈倏然唤出长枪。
所有人也明显察觉到,原本轻快的微风,已经开始附着起点点霜寒,从春日的和煦,化为了冬日的凛冽。
又有点点雪花,诡异的从地上升起,仿佛天地倾倒,雪花居然从地面、往天空处倒飞而上。
随着雪花不断的升腾,一头通体蓝白混杂的巨狼缓缓现身,光看体型的话,这有楼房高的巨狼,能一口吃掉一个留云。
一般人若是面对如此巨狼,估计得被吓个魂飞魄散,一动不敢动,生怕被对方给活吞。
对于王诩一行人而言嘛,这只巨狼,威慑力就有些不够看了,不过谁都没有轻视这只巨狼。
无论是王诩甘雨,亦或者留云、魈,表情都一下正经了起来,不复先前闲聊时的模样,魈更是随手一抹,将自己长枪隐起,完全没有动手的想法。
在场所有人都能看出来,巨狼并非真正的生灵,与他们有本质上的不同,这仅仅只是一缕残魂。
王诩回忆起有关这只巨狼的故事,不由唏嘘:“相传蒙德地区的魔神战争期间,有一位魔神,自号北方大君,名安德留斯。”
“呼气凝霜,身伴风雪,仅仅只是普通的出行,都会带来毁天灭地的暴风雪,掌控着霜寒与严冬的权能。”
“在魔神战争结束后,安德留斯认为自己无法许以人类幸福,盖因残酷寒风只会熄灭生命,并不能哺育生命。”
“于是安德留斯选择了消失,将全部力量、权能主动的融入地脉,融入狼林,仅留下一道残魂,驻守边际,以此永生永世守护着蒙德。”
眼前这只巨狼,就是安德留斯的残魂。
听着王诩的描述,甘雨下意识抬起手,搭在了自己心口,俏脸透着一丝悲伤,看向安德留斯的眸子里,满含尊敬。
魈饱受魔神残渣的折磨,深知魔神残渣素来怨念满满,眼前的安德留斯,严格意义上来说,也能勉强给归类到魔神残渣里面去。
这样的魔神残渣,却没有一丁点怨念!神思完全清明,都不需要任何证据与说明,魈都能从中看出,对方那想要守护蒙德子民的坚定意志!
那是,和他一样的意志!若不然,魈没有必要,在璃月奔波千年,持续与魔神残渣作战。
纵然神陨,亦融入大地,守护一方,如此壮举,当得他们如此尊重!
所以魈才会主动隐去武器,不欲为敌,这是对安德留斯的尊重,也是对魈自己的尊重。
另外三位仙人,则是神思悠远,目光复杂,看着眼前残魂,被勾起了回忆,仿佛又回到了魔神战争时那残酷的岁月。
不知多少同道,陨落在那个铁与血的时代,别说残魂,就连一丁点意念都没法保存下来。
安德留斯见王诩道破来历,也没有任何意外,不如说,对面这阵容,给它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虽然王诩一行人没有表现任何敌意,但安德留斯还是很忧虑,可不敢随随便便,就把这么多仙人一股脑放进蒙德,万一出什么事呢?
“璃月的仙人们,因为什么事情,要来拜访蒙德?”安德留斯很谨慎的询问。
王诩左顾右盼,一向很能聊天的留云,正搁那长吁短叹,像是在回忆着什么,另一边话同样多的削月,也在感慨故人已逝。
目光又移到了甘雨面上,甘雨还沉浸在安德留斯的故事里正悲伤着呢,最后,目光看向魈。
不行不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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