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梅姐的爱情
顾恪厉声道:“你冤孽缠身,我不能留你!”
说着,用力一捏,咔嚓一声,巨鼠一命呜呼。
然后顾恪拿出一道净秽符,往空中一抛,用真气激活,符箓燃烧起来。
一阵清风拂过,仓库里的阴冷气息被荡涤一空。
巨鼠伏诛,它的子孙后代应该不敢再留在这里了。
当顾恪把巨鼠放在张三斤面前的时候,把张三斤惊得合不拢嘴。
“好家伙,这么大,那不得成精了?”
“确实已经小有道行,那些自杀的工人,就是被它蛊惑的。”
“阿恪,多亏有你啊,今晚叔做东,金涛阁走起!以前我跟你爸是那里的常客,那里的妈妈桑我熟,叔让她给你介绍个新茶。”
“叔你玩的开心点,我就不去了,还要回去教粜粜写作业呢。”
张三斤大手一挥,“阿恪,不是叔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活得像个小老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枪空对月。”
顾恪默默看了张三斤一眼,说:“斤叔你这么吊,斤婶知道吗?”
“咳,那什么,你知道的,叔是老实人,都是你爸拉我去的。”
一想到老婆那大体格子,张三斤顿时兴致索然。
于是转移话题,指着地上的巨鼠问:“这玩意儿怎么处理?”
顾恪屈指一弹,一缕火苗飞出,巨鼠瞬间灰飞烟灭。
帮张三斤解决完这个麻烦,顾恪回到了家里。
晚上的时候,邓大壮过来串门,两个人在院子里喝酒。
下酒菜是邓大壮带来的无骨鸡爪。
半瓶啤酒下肚,邓大壮说道:“知道吗?长毛那小子要结婚了。”
顾恪颇感意外,这个整天游手好闲,还要靠他爸养活的玩意儿,竟然要结婚了?
“女方是什么人?”顾恪好奇地问。
能看上长毛,想必也是个奇女子。
“那女的我见过,风尘味很浓,盲猜是那什么……”
“什么?”
顾恪拿起一根鸡爪,正准备往嘴里送。
邓大壮指指顾恪的手,“你手里是什么?”
“鸡爪。”
“把爪字去掉。”
“鸡……不会吧?”顾恪惊讶了。
邓大壮往嘴里塞了一根鸡爪,用力咀嚼着,“我这一双眼睛阅人无数,错不了。不过话说回来,配长毛这样的,正合适。”
“你没跟长毛说吧?”
“没有,这事哪能乱说,只当不知道。再说了,你以为长毛是傻子,他多半也是知道的。只不过自己知道自己事,他也就能找这样的了。”
三天后,长毛举办婚礼。
作为街坊邻居,顾恪也去帮忙,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新娘子。
以身体为店铺,自有盈亏。
顾恪一眼就看出了新娘子身体的亏空,她以前的职业,实锤了
不过她脸上的幸福也是真的,想来她对于嫁给长毛,还算满意。
伴娘团是一群如新娘子一般的女子,待人接物,很放得开。
其中一个叫梅姐的,看着新娘子,满脸的羡慕。
自己这个小姐妹不过是偶尔出来逛街,就邂逅了一个本地青年,最后从良嫁人。
真是让人羡慕啊。
现在工地那边约束没有那么严了,自己是不是也该找个老实人嫁了?
毕竟年纪大了,生意没有以前那么好了,钱也赚了不少,也够保障以后的生活。
这个想法一旦萌发,便挥之不去。
直到婚礼结束后,回到了苍山工地,梅姐还在想这个事情。
工地十三钗换了一茬又一茬,现在早就不止十三钗了,当初一起来的那批姐妹,嫁人的嫁人,做网红的做网红。
梅姐成了这里资格最老的一个,当然,年纪也是。
心里想着事,她也没有心思做生意了,推了好几个客人。
但是接下来这个客人,她却不忍心拒绝。
这个叫庞麦的小伙子是梅姐的小老乡,对她很是照顾,无论是生活,还是生意,都是照顾有加。
她把他当成好弟弟。
跟好弟弟完成一单灵肉交易,梅姐点了一根烟。
“弟,姐不想干这个了。”
正在提裤子的庞麦愣了一下,“不做也好,那梅姐你有什么打算吗?”
“小红不是结婚了吗?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就在想,我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了。”
“梅姐要你结婚了?有对象了吗?”庞麦声音有点慌张。
梅姐吐出一口烟,“随便找个老实人呗,爱谁谁,只要对我好就行。”
庞麦一咬牙,抓住梅姐的手,“梅姐,我、我啊!你觉得我怎么样?”
说着,用力一捏,咔嚓一声,巨鼠一命呜呼。
然后顾恪拿出一道净秽符,往空中一抛,用真气激活,符箓燃烧起来。
一阵清风拂过,仓库里的阴冷气息被荡涤一空。
巨鼠伏诛,它的子孙后代应该不敢再留在这里了。
当顾恪把巨鼠放在张三斤面前的时候,把张三斤惊得合不拢嘴。
“好家伙,这么大,那不得成精了?”
“确实已经小有道行,那些自杀的工人,就是被它蛊惑的。”
“阿恪,多亏有你啊,今晚叔做东,金涛阁走起!以前我跟你爸是那里的常客,那里的妈妈桑我熟,叔让她给你介绍个新茶。”
“叔你玩的开心点,我就不去了,还要回去教粜粜写作业呢。”
张三斤大手一挥,“阿恪,不是叔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活得像个小老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枪空对月。”
顾恪默默看了张三斤一眼,说:“斤叔你这么吊,斤婶知道吗?”
“咳,那什么,你知道的,叔是老实人,都是你爸拉我去的。”
一想到老婆那大体格子,张三斤顿时兴致索然。
于是转移话题,指着地上的巨鼠问:“这玩意儿怎么处理?”
顾恪屈指一弹,一缕火苗飞出,巨鼠瞬间灰飞烟灭。
帮张三斤解决完这个麻烦,顾恪回到了家里。
晚上的时候,邓大壮过来串门,两个人在院子里喝酒。
下酒菜是邓大壮带来的无骨鸡爪。
半瓶啤酒下肚,邓大壮说道:“知道吗?长毛那小子要结婚了。”
顾恪颇感意外,这个整天游手好闲,还要靠他爸养活的玩意儿,竟然要结婚了?
“女方是什么人?”顾恪好奇地问。
能看上长毛,想必也是个奇女子。
“那女的我见过,风尘味很浓,盲猜是那什么……”
“什么?”
顾恪拿起一根鸡爪,正准备往嘴里送。
邓大壮指指顾恪的手,“你手里是什么?”
“鸡爪。”
“把爪字去掉。”
“鸡……不会吧?”顾恪惊讶了。
邓大壮往嘴里塞了一根鸡爪,用力咀嚼着,“我这一双眼睛阅人无数,错不了。不过话说回来,配长毛这样的,正合适。”
“你没跟长毛说吧?”
“没有,这事哪能乱说,只当不知道。再说了,你以为长毛是傻子,他多半也是知道的。只不过自己知道自己事,他也就能找这样的了。”
三天后,长毛举办婚礼。
作为街坊邻居,顾恪也去帮忙,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新娘子。
以身体为店铺,自有盈亏。
顾恪一眼就看出了新娘子身体的亏空,她以前的职业,实锤了
不过她脸上的幸福也是真的,想来她对于嫁给长毛,还算满意。
伴娘团是一群如新娘子一般的女子,待人接物,很放得开。
其中一个叫梅姐的,看着新娘子,满脸的羡慕。
自己这个小姐妹不过是偶尔出来逛街,就邂逅了一个本地青年,最后从良嫁人。
真是让人羡慕啊。
现在工地那边约束没有那么严了,自己是不是也该找个老实人嫁了?
毕竟年纪大了,生意没有以前那么好了,钱也赚了不少,也够保障以后的生活。
这个想法一旦萌发,便挥之不去。
直到婚礼结束后,回到了苍山工地,梅姐还在想这个事情。
工地十三钗换了一茬又一茬,现在早就不止十三钗了,当初一起来的那批姐妹,嫁人的嫁人,做网红的做网红。
梅姐成了这里资格最老的一个,当然,年纪也是。
心里想着事,她也没有心思做生意了,推了好几个客人。
但是接下来这个客人,她却不忍心拒绝。
这个叫庞麦的小伙子是梅姐的小老乡,对她很是照顾,无论是生活,还是生意,都是照顾有加。
她把他当成好弟弟。
跟好弟弟完成一单灵肉交易,梅姐点了一根烟。
“弟,姐不想干这个了。”
正在提裤子的庞麦愣了一下,“不做也好,那梅姐你有什么打算吗?”
“小红不是结婚了吗?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就在想,我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了。”
“梅姐要你结婚了?有对象了吗?”庞麦声音有点慌张。
梅姐吐出一口烟,“随便找个老实人呗,爱谁谁,只要对我好就行。”
庞麦一咬牙,抓住梅姐的手,“梅姐,我、我啊!你觉得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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